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08963
预算金额78.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14 截止时间:
采购商: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度辽宁省海洋观测站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14 至 2023-03-21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孙凌飞

   (2023年度辽宁省海洋观测站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宁省海洋观测站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8963
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宁省海洋观测站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3,300.00
最高限价(元):783,3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况
辽宁省在绥中天龙寺渔港、锦州中心渔港、盘锦二界沟渔港、营口白沙湾、丹东大鹿岛建设了五个海洋观测站。海洋观测站通过各传感器自动获取数据,属于长期永久性的观测系统,用于长期、连续、自动地观测海上水文气象数据,为海洋渔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为保证海洋观测站稳定持续运行,需定期对海洋观测站进行运行维护,以延长观测系统的寿命,使其更好地为海洋渔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服务“建设海洋强国”国家战略。
海洋观测站概况
海洋观测站位置
辽宁省五个海洋观测站具体位置分别位于:
序号
观测站点位
坐标
1
绥中天龙寺渔港海洋观测站
北纬 N40°1′11.5″
东经 E119°54′2.3"
2
锦州中心渔港海洋观测站
北纬 N40°46′57.9″
东经 E121°57′32.7″
3
盘锦二界沟海洋观测站
北纬 N40°50′50.1″
东经 E121°4′46.8″
4
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
北纬N40°7′34″
东经E121°57′7″
5
丹东大鹿岛海洋观测站
北纬N39°44′57.49″
东经E123°45′9.84″

海洋观测站组成
各海洋观测站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观测站
站点组成
1
绥中天龙寺渔港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
验潮站
波浪浮标
2
锦州中心渔港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
验潮站
波浪浮标
3
盘锦二界沟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
验潮站
波浪浮标
4
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
验潮站
波浪浮标
5
丹东大鹿岛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
验潮站
波浪浮标

设备清单
序号
站点组成
系统设备名称
1
气象观测站
风速风向传感器
温湿传感器
气压传感器
雨量传感器
2
验潮站
浮子式验潮仪
温盐传感器
数据采集器
供电系统
通信系统
温盐井
验潮井
3
波浪浮标
浮标体
波浪传感器
数据采集器
锚泊系统
供电系统
通信系统

运行维护内容
2023年度辽宁省海洋观测站维护项目主要包含对绥中天龙寺、锦州中心渔港、盘锦二界沟、营口白沙湾、丹东大鹿岛5个海洋观测站的观测仪器与防护设施等进行维护。通过对各海洋观测站系统进行巡检、保养,及时排除自动观测系统故障,并进行定期校准和性能测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海洋观测站维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日常巡视、常规维护、年度检修、观测仪器检定、浮标回收与布放。
日常巡视
日常巡视包含日常巡检和应急服务。
日常巡检
(1)查看设备工作状态,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检验设备是否正常,查看监测系统记录,检查并保障站点数据包括风速风向、温湿度、降雨量、气压、温盐、水位、波高和波向等;
(2)发现异常,并立即分析原因,在条件允许情况下,3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仔细分析异常情况,在48小时内排除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进行及时告知。
应急服务
突发事件导致浮标必须回岸避险时,应提供现场回收技术指导,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发现数据异常、数据中断时,在天气允许情况下,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由于台风、船舶撞击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采购人提供维修所需配件。
常规维护
常规维护即每个月前往海洋观测站现场进行一次常规维护,主要内容包括:
清洗过滤装置的滤网;
清理、保养设备,清理温盐传感器、浮子式验潮仪等设备的附着物;
检查系统供电电压是否正常;
检查系统的连接件、线路及仪器设备是否损坏,包括太阳能板、警示灯的腐蚀情况等,排除事故隐患。
年度检修
年度检修即每年进行一次海洋观测站的年度检修,在常规维护的基础上,对气象观测站、验潮站以及波浪浮标的主要设备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主要内容包括:
(1)对气象观测站的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并清洁设备上的灰尘污垢等,检查零部件及易损件的运行、老化情况,全面检查各部分线路,检查电力系统,检查通讯系统等各部件;
(2)对验潮站的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并清洁设备上的灰尘污垢等,对浮子式验潮仪的钢丝绳、浮子、重锤进行检查、清洁,必要时进行更换;井内外水尺的检查清洁等,检查零部件及易损件的运行、老化情况,全面检查各部分线路,检查电力系统,检查通讯系统等各部件;
(3)清洗浮标体藻类附着物,检查浮标体上喷涂的警示语及警示标志是否破损,发现破损后立即修复,检查锚链、转环、卸扣的受损件情况。全面检查各部分线路,检查电力系统,检查通讯系统、电子仓密封性等各部件;
(4)对常规耗材进行更换,对有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更换;
(5)对各设备的机械运转稳定性进行检查;
(6)做好检修记录,生成年度运行维护报告。
观测仪器检定
为了保证观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保证数据不会应观测设备出现误差偏大而导致数据大范围错误,将为海洋观测站所使用的主要观测设备提供相应的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均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
浮标回收与布放
为更好地开展浮标维护工作,需派遣专业人员对布放海域的海况和现场环境进行测量和勘查,并科学合理的进行浮标布放与回收。由于辽宁周边海域有冰封期,每年波浪浮标都还需要进行冬季的回收和春季的投放,具体时间为5月份投放,10月份回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5时30分至2023年03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024-23447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2楼201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3844010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璇、张彤彤、柴盼
电  话: 024-868031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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