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闸遗址公园(水工科技馆一期)布展施工图设计及施工(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闸遗址公园(水工科技馆一期)布展施工图设计及施工(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板闸遗址公园(中国水工科技馆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0】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板闸遗址公园(水工科技馆一期)布展施工图设计及施工(EPC)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翔宇大道以西、福地来以南、枚皋路以北、里运河以东;
2.1.2建设规模:中国闸博物馆(筹),即运河船闸博物馆、板闸遗址展示馆位于淮安板闸遗址公园东侧,总建筑面积13669.61平方米(含约3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共分为地上一层(部分区域为二层)和地下一层。建筑地下一层主要由办公仓储、板闸记忆展区、瞬间即永恒展区、千帆留影重波润泽展区、淮海雄关裕国通商展区、控扼帆墙裕国通商展区、办公仓储、设备用房营业用房、5D动感影院及配套的地下停车库等组成,建筑地上一层和局部二层主要由游客集散中心、文创商店、艺术空间、宝船奇旅、咖啡厅等区域组成。详见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不限于上述范围)。最终以通过图审、建设及主管部门认可的深化(优化)方案、设计为准(中标后甲方保留根据运营需要及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5003万元,其中:设计费:50万元,工程费:4953万元(含200万暂列金),设计费、工程费、投标总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1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7 月,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8 月,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计依据:
1)本项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具体应用规范、标准由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列出。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情况等。
(3)设计内容及规模:详见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4)设计深度:
1)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深度必须达到能直接用于现场施工的深度阶段,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现场服务:实施期间安排设计人员驻场服务,随时根据需要处理现场设计及变更等事宜。
(5)其他要求: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项目现场、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运营需要。所有智能化设备须具有无条件免费接入文旅集团和主管理部门智慧管理系统功能,智能化设备使用和调节等功能可在大屏端、电脑端和手机端操作。
2、施工要求
(1)展陈设备、构配件等采购的质量标准: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
2.2招标范围:
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机电设备改造提升、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给排水改造提升等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算等工程招标项目及满足运营条件的全部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设计及施工成果须符合主体设计、方案设计、相关审批手续、规范、项目现场、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运营需要。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设计:包括方案和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施工:方案、现场、满足经营需要及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含)以上或面积8000m2(含)以上的布展工程类似业绩。(不含临时性展览)
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缺一不可。
②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③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或布展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类似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2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 03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仅限于设计+施工)。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注: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7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 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通源路12号海创空间
联 系 人: 谷先生
电 话: 18651269950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江浦区中鑫上城E31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16175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