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航2024年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深航2024年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简称TDMS系统),是深航维修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文件下发(AD,CAD管理,EO管理,TBMEMO管理),维修方案改版,资料手册归档,工卡编写及下发(与电子签署集成),电子工卡及签署,单机档案分类存储等环节进行管理,同时与深航SAP及AMICOS进行数据交互。其运行组件包含PTC windchill平台、PTC Arbortext Editor编辑器、Arbortext PE发布引擎、Ime Editor编辑器。项目需求如下
(一)远程支持 在维护期内,甲方(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在使用TDMS系统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问题或者系统BUG,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供应商,下同)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乙方在确认甲方的服务请求后,安排技术人员在1小时(即响应时间)通过电话、邮件或远程访问方式帮助甲方进行故障定位,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指导甲方工程师解决问题或排除系统故障,如果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的方式无法解决系统故障或BUG,需要乙方升级为现场技术支持。
(二)现场技术支持 乙方提供2名运维人员5*8(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现场驻场技术支持,支持期间不允许参与TDMS维护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工作。
(三)软件维护 软件维护内容包括发现、定位、排除及事后的分析、总结、记录归档。在故障或BUG解决后24小时内,由负责故障处理的责任工程师填写运维报告单和故障分析报告。故障排除后,应对故障产生的原因、性质作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做好故障记录归档工作,提交给甲方签字确认。
(四)系统定期巡检 乙方按季度到现场对TDMS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及系统优化,同时做好各类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
(五)数据库数据清理服务 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
(六)咨询及其他服务 帮助解答甲方提出的系统相关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培训等。
(七)系统变更或升级 当因甲方应用及其依赖的环境发生变化时,提供系统变更服务,基于现有系统架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八)免费开发服务 当因甲方业务或环境发生变化对系统产生必要性功能需求,乙方提供不少于80人天的免费功能开发服务。
(九)灾难恢复 当发生系统重大故障,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系统恢复、重装。
(十)系统应急演练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应急演练。
(十一)漏洞修复 当应用服务及中间件发现新的安全漏洞时,需乙方及时打补丁修复。
(十二)维护总结 乙方应每年撰写运维服务总结报告,总结回顾本年度内各项运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给出整改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判定标准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
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民航维修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且真实有效的相关销售合同案例。(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
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民航维修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基于windchill平台)且真实有效的相关销售合同案例。(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
如合同未体现总金额,可根据合同清单(该清单须为原合同内容,或为含双方名称或盖章的附件)单价及预估数量核算总金额或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对应单一合同的累计开票金额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及黑名单供应商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五)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四、报名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0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A23385@shenzhenair.com),标题为“深航2024年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文件
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3.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55-23162327
电子邮件地址:A23385@shenzhenair.com
六、本公告由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1日
深航2024年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简称TDMS系统),是深航维修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文件下发(AD,CAD管理,EO管理,TBMEMO管理),维修方案改版,资料手册归档,工卡编写及下发(与电子签署集成),电子工卡及签署,单机档案分类存储等环节进行管理,同时与深航SAP及AMICOS进行数据交互。其运行组件包含PTC windchill平台、PTC Arbortext Editor编辑器、Arbortext PE发布引擎、Ime Editor编辑器。项目需求如下
(一)远程支持 在维护期内,甲方(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在使用TDMS系统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问题或者系统BUG,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供应商,下同)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乙方在确认甲方的服务请求后,安排技术人员在1小时(即响应时间)通过电话、邮件或远程访问方式帮助甲方进行故障定位,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指导甲方工程师解决问题或排除系统故障,如果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的方式无法解决系统故障或BUG,需要乙方升级为现场技术支持。
(二)现场技术支持 乙方提供2名运维人员5*8(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现场驻场技术支持,支持期间不允许参与TDMS维护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工作。
(三)软件维护 软件维护内容包括发现、定位、排除及事后的分析、总结、记录归档。在故障或BUG解决后24小时内,由负责故障处理的责任工程师填写运维报告单和故障分析报告。故障排除后,应对故障产生的原因、性质作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做好故障记录归档工作,提交给甲方签字确认。
(四)系统定期巡检 乙方按季度到现场对TDMS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及系统优化,同时做好各类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
(五)数据库数据清理服务 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
(六)咨询及其他服务 帮助解答甲方提出的系统相关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培训等。
(七)系统变更或升级 当因甲方应用及其依赖的环境发生变化时,提供系统变更服务,基于现有系统架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八)免费开发服务 当因甲方业务或环境发生变化对系统产生必要性功能需求,乙方提供不少于80人天的免费功能开发服务。
(九)灾难恢复 当发生系统重大故障,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系统恢复、重装。
(十)系统应急演练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应急演练。
(十一)漏洞修复 当应用服务及中间件发现新的安全漏洞时,需乙方及时打补丁修复。
(十二)维护总结 乙方应每年撰写运维服务总结报告,总结回顾本年度内各项运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给出整改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判定标准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
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民航维修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且真实有效的相关销售合同案例。(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
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民航维修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基于windchill平台)且真实有效的相关销售合同案例。(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
如合同未体现总金额,可根据合同清单(该清单须为原合同内容,或为含双方名称或盖章的附件)单价及预估数量核算总金额或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对应单一合同的累计开票金额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及黑名单供应商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五)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四、报名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0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A23385@shenzhenair.com),标题为“深航2024年工程文件与维修记录管理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文件
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3.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55-23162327
电子邮件地址:A23385@shenzhenair.com
六、本公告由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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