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和县城坑平路(河滨路至三林路)道路工程
金额
1302.8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2.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蔡0596-3849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平和县城坑平路(河滨路至三林路)道路工程

2023-05-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平和县城坑平路(河滨路至三林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坑平路(河滨路至三林路)道路工程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和县城坑平路(河滨路至三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280米,红线宽度26米,项目起于规划三林路,终点与河滨路形成T字平交,呈南北走向。项目概算总投资1302.8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36.96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67561元(含暂列金32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城市道路中路基工程“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767561元(含暂列金320000元),发包价为6263641.32元(含暂列金32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⑤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 00:00:00至2023年6月19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19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十一巷1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031651,传真:/

联系人:小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灿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103-11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849666,传真:/

联系人: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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