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驻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交易公告
金额
2.5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驻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驻绵阳某部根据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对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WSCMY-F4019号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项目(具体见询价文件)
3.采购人:驻绵阳某部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预算经费,25141.73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附报价单位股东、高管等相关历史任职信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人在获得询价文件后,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联合体形式、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获取免费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时(可邮寄、无法网上办理),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需提供合同或社保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截图或承诺书(上述均加盖鲜章,提交时需当面签字确认,邮寄发出时需提供快递单号,邮寄签收后需联系采购联系人确认)。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报名及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8时,响应文件必须完整密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
七、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结算方式为验收后统一结算,对公转账,不支持预付款方式。
八、询价评审地点及时间: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2024年10月23日18时。
九、联系方式
对采购项目和过程如有询问或质疑,请联系采购联系人。
通讯地址:涪城区科创园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13550823440
十、监督联系
纪检监督受理电话:0816-2172028
2024年10月15日
驻绵阳某部根据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对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WSCMY-F4019号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某部新建营房部分调整及新建设计服务(第二次)项目(具体见询价文件)
3.采购人:驻绵阳某部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预算经费,25141.73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附报价单位股东、高管等相关历史任职信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人在获得询价文件后,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联合体形式、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获取免费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时(可邮寄、无法网上办理),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需提供合同或社保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截图或承诺书(上述均加盖鲜章,提交时需当面签字确认,邮寄发出时需提供快递单号,邮寄签收后需联系采购联系人确认)。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报名及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8时,响应文件必须完整密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
七、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结算方式为验收后统一结算,对公转账,不支持预付款方式。
八、询价评审地点及时间:绵阳市涪城区科创园区。2024年10月23日18时。
九、联系方式
对采购项目和过程如有询问或质疑,请联系采购联系人。
通讯地址:涪城区科创园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13550823440
十、监督联系
纪检监督受理电话:0816-2172028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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