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地上物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c[2020]151号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456-721116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1
公告正文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地上物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地上物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JC[2020]151号

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地上物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元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路线全长13.36公里,连接线全长2.21公里,拟占地总面积79.2829公顷,拟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黑河市上马厂乡南窑地村2户、黑河市幸福乡幸福村32户、江防林场、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卧牛湖水库、河南屯林场、黑河市人民政府、黑河市燃料公司油库、黑河市航运局卧泊基地、黑河市汇丰木材综合加工厂等单位及个人所属的青苗、林木、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价值评估,对拟征收范围内资产进行收集资料、实地查勘、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在征收过程中提供政策解答等咨询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提供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打印页。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和服务能力);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统一格式),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5、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6、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7、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8、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职称。

以上资格文件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及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没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不予受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市爱辉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河市

联系方式:17704561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联系方式:0456-721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456-7211168    

[附件下载]
  • 交通局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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