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县公安局警用摩托车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ga2023-09-00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滨海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139125870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15950201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警用摩托车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bcgxxw.com/)查看采购公告,并于2023年09月 25日 15点00 分前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A2023-09-001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警用摩托车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用完为止)
采购需求:1)摩托车日常维护保养。2)所有摩托车的中修和小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3)摩托车在城区内出现故障,无法送修,中标方须实施异地(需上门)维修。4)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指定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的所有摩托车的修理。5)摩托车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具体车辆维修服务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暂定维修车辆:178辆。
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如双发有续约意愿,合约可以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4日8:30时至2023年09月11日18:00时。供应商需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滨海县港城路666号3楼3002室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向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发出。
文件获取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将在以后的项目招标中拒绝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滨海县公安局西侧信访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维修费用标准:
维修总价是指投标人负责为完成本项目维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采购人工时费单价限价为18元/工时。采购人拒绝高于限价的报价。
采购人设定维修总价=材料费+工时费。材料费按同品牌同质量材料的市场最低价格执行。
结算方式:一车一结,月清月结(维修单位出具维修票据直接与维保单位转账结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12587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播电视台三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滨海县公安局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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