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和南通市水利局以苏水建[2022]15号文和通水规计[202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40%,区级财政配套60%,项目法人为通州区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团结河是崇川区、通州区及通州湾示范区最重要的二级河道,自九圩港至团结闸,全长65.21km,排涝面积为167k㎡。团结河属于九吕水系,长江流域,流域面积405 k㎡。流经南通市崇川区(陈桥、幸福)、通州区(兴仁、兴东、西亭、东社)、通州湾示范区三区的7个乡镇,东西横贯通州区及通州湾示范区腹部,贯江通海,是通州区及通州湾示范区引江灌溉和排涝的主干河道。通州段受益人口20万人,排涝面积84k㎡,灌溉面积22万亩。现状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现状排涝标准1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20年一遇。
团结河为南通市通州区二级河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及水利部《河道等级划分办法》的要求,团结河排涝面积为167k㎡,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规定,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次整治设计标准:河底高程-1.19m,底宽10m,边坡1:3.0。设计低水位1.50m,常水位2.21m,警戒水位2.61m。
团结河(通州段二期)工程任务:取胜桥东至东社北闸(桩号K0+000~K12+116.9)段。断面设计在满足引排要求的条件下,河道中心线沿现状河道中心线布置,按设计断面进行疏浚。
主要任务如下:河道疏浚长度12.082km,河道总疏浚土方280863.83m3,其中主河疏浚土方255663.8m3,支河口疏浚土方量25200m3;拟对取胜桥~唐洪9组人行桥、严北村团结河泵站~七甲河、横马七甲桥~五甲港、跑灶桥以西140m~白龙庙横河等重点河道岸线实施管桩护岸工程,两侧护岸总长度9.921km;对重点支河口进行木桩护岸,小型支河口木桩护岸长度50m,一般支河口护岸长度100m,支河口护岸总长度2.89km。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批复概算600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346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不低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和量测乙级资质、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学历晋升连读的以后者计>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工作经历”中列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2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8月19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2.57万元(含所有桩基检测)。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质量检测费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57万元,超过12.57万元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赋分标准:投标报价为12.57万元的得5分,投标报价每下降1%加1分,最多加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10 | |
2 | 检测单位业绩 |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1个业绩不得分、每多1个加3分;本项最多得9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9 | |
3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满足其资格条件的相关工作经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检测资格证书得3分。 (2)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两项的得1分;从第三项起每多一个项目增加3分,本项最多得7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10 | |
4 | 资源配置 | 人员配置(23分) | (1)专业齐全,满足工作需要得6分。 | 31 |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和检测资格证书的得5分。具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第一项得2分;每多一个项目增加1分,业绩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
(3)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5分,最高得4分。 | ||||
(4)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检测资格证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 | ||||
仪器设备(8分)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6分,配备无人测量智能设备的得2分(附加盖公章的设备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 | |||
5 | 检测计划、大纲 | (1)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分) ①检测工作的依据,执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4分) ②检测工作的程序;(5分) ③检测的内容、方法、检测频率等;(6分) ④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的形成;(7分) (2)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18分) ①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3分) ②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4分) ③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4分) ④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分) ⑤配合、协调工作的要求等其它事项。(2分) | 40 | |
合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通州区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1208室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513-86028692
招标人和代建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东路42号
联系人:王楠毅
联系电话:0513-865482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朱佳奕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