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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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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2023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挂牌转让公告
公告时间:
2023-08-22 13:18:09 原文链接
安徽省2023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挂牌转让公告
(皖不动产储公告〔2023〕35号)
根据《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决定以挂牌方式转让2023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转让的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的转让方为利辛县人民政府,转让指标的总面积88.672公顷(1330.08亩),标的的基本信息及挂牌价情况见下表。
标的编号 | 转让方 | 转让指标面积 | 地类、质量利用等别 | 转让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 (万元/亩) |
ZJG202312001 | 利辛县人民政府 | 88.672公顷 (1330.08亩) | 其中:旱地IX等56.7012公顷(850.518亩),旱地X等27.6604公顷(414.906亩)旱地XI等4.3104公顷(64.656亩)。 | 43 | 0.5 |
合计 | 88.672公顷 (1330.08亩) | | | |
付款期限由合同约定。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除转让方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在地的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2.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申请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①拟受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函;②竞买申请书;③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4.竞买人资格须经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起至2023年9月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5楼510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报名时,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申请材料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方式
本次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同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报价期限、地点
挂牌报价期限:2023年9月5日9时起至2023年9月6日10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拍卖厅(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二楼)。
六、转让方财政专户为:
户 名:利辛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利辛县支行
账 号:20334162300100000064392
七、公告期内如有其他事项变动,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方凡 张志发
联系电话:0551-66181572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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