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1
供应商名称: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8,400,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21号
中标(成交)金额: 5,895,000.00元
包号:3
供应商名称: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20号楼2-4层
中标(成交)金额: 3,930,000.00元
包号:4
供应商名称: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罗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 2,100,000.00元
包号:5
供应商名称: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中标(成交)金额: 6,279,000.00元
包号:6
供应商名称: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4,186,000.00元
包号:7
供应商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16-19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2,736,000.00元
包号:8
供应商名称: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24,000.00元
包号:9
供应商名称: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4,080,000.00元
包号:10
供应商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 2,720,000.00元
包号:11
供应商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16-19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1,260,000.00元
包号:12
供应商名称: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840,000.00元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一) | 辽益 | 2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H5N6H5-Re13 株+H5N8H5-Re14株+H7N9 H7 Re4 株。 | 3000万毫升 | 2,8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二) | 易邦 | 2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H5N6H5-Re13 株+H5N8H5-Re14株+H7N9 H7 Re4 株。 | 2250万毫升 | 2,62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三) | 乾元浩 | 2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H5N6H5-Re13 株+H5N8H5-Re14株+H7N9 H7 Re4 株。 | 1500万毫升 | 2,62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四) | 冠界 | 2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H5N6H5-Re13 株+H5N8H5-Re14株+H7N9 H7 Re4 株。 | 750万毫升 | 2,8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一) | 申联生物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 | 546万毫升 | 11,5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二) | 天康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 | 364万毫升 | 11,5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一) | 中牧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 | 144万头份 | 19,0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二) | 申联生物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 | 96万头份 | 19,0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一) | 天康生物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 | 240万头份(以牛头份计) | 17,0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二) | 宝灵 | 50毫升/瓶或100毫升/瓶,O/MYA98/BY/2010株+Re-A/WH/09株 | 160万头份(以牛头份计) | 17,0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狂犬病灭活疫苗(一) | 中牧 | 1头份/瓶 | 63万头份 | 20,000.00元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狂犬病灭活疫苗(二) | 辽益 | 1头份/瓶 狂犬病病毒Flury株 | 42万头份 | 20,000.00元 |
陈绩 夏楠 王竞 黄如敏 高少琳 冯超(采购人代表) 陈忠琼(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511806.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丁平
采购人电话:023-8913891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石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昶宇 颜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938414 6770212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昶宇 颜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938414 67702128
包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 | 最高限价(总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一) | 0.28万元/万毫升 | 840万元 | 8 | 1 | 工业 |
2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二) | 0.28万元/万毫升 | 630万元 | 6 | 1 | 工业 |
3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三) | 0.28万元/万毫升 | 420万元 | 4 | 1 | 工业 |
4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四) | 0.28万元/万毫升 | 210万元 | 2 | 1 | 工业 |
5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一) | 1.15万元/万毫升 | 627.9万元 | 6 | 1 | 工业 |
6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二) | 1.15万元/万毫升 | 418.6万元 | 4 | 1 | 工业 |
7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一) | 1.90万元/万头份 | 273.6万元 | 2 | 1 | 工业 |
8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二) | 1.90万元/万头份 | 182.4万元 | 1 | 1 | 工业 |
9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一) | 1.70万元/万头份 | 408万元 | 4 | 1 | 工业 |
10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二) | 1.70万元/万头份 | 272万元 | 2 | 1 | 工业 |
11 | 狂犬病灭活疫苗(一) | 2.0万元/万头份 | 126万元 | 1 | 1 | 工业 |
12 | 狂犬病灭活疫苗(二) | 2.0万元/万头份 | 84万元 | 1 | 1 | 工业 |
银行信息包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8516 | 银行信息 | 包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8516 | |||||
银行信息 | |||||||||||
包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1 | 账号 | 8301098928516 | |||||||||
包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269 | 包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9269 | ||||||
包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2 | 账号 | 8301098929269 | |||||||||
包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3582 | 包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43582 | ||||||
包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3 | 账号 | 8301098943582 | |||||||||
包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163 | 包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9163 | ||||||
包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4 | 账号 | 8301098929163 | |||||||||
包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1523 | 包5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41523 | ||||||
包5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5 | 账号 | 8301098941523 | |||||||||
包6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9836 | 包6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9836 | ||||||
包6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6 | 账号 | 8301098939836 | |||||||||
包7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859 | 包7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9859 | ||||||
包7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7 | 账号 | 8301098929859 | |||||||||
包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8070 | 包8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8070 | ||||||
包8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8 | 账号 | 8301098928070 | |||||||||
包9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4130 | 包9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44130 | ||||||
包9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9 | 账号 | 8301098944130 | |||||||||
包1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5466 | 包10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5466 | ||||||
包10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10 | 账号 | 8301098935466 | |||||||||
包1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9539 | 包1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9539 | ||||||
包1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11 | 账号 | 8301098939539 | |||||||||
包1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7138 | 包1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7138 | ||||||
包1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包12 | 账号 | 8301098937138 |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一) | 3000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2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二) | 2250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3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三) | 1500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4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四) | 750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5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一) | 546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6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二) | 364 | 万毫升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7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一) | 144 | 万头份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8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二) | 96 | 万头份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9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一) | 240 | 万头份(以牛头份计量)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10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牛羊用)(二) | 160 | 万头份(以牛头份计量)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11 | 狂犬病灭活疫苗(一) | 63 | 万头份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12 | 狂犬病灭活疫苗(二) | 42 | 万头份 | 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2.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技术(质量)部分的评审。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所投疫苗效价(7分)1.1 查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4个批次的产品在连续30日内生产的得2分,在60日内生产的得1分,否则得0分。1.2 4个批次中HI抗体滴度,H5和H7的HI抗体平均滴度≥1:512的得3分,≥1:1024得5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甲醛含量(4分)2.1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甲醛含量不超过0.2%的,得1分; | 1.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提供2022年连续4个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复印件。(注:疫苗批签发报告有一个批次及以上甲醛含量大于承诺值的不得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2计算4个批次批签发报告中甲醛含量平均值:>0.15%且≤0.2%,得0.5分;>0.1%且≤0.15%得1分;>0.05%且≤0.1%得2分;≤0.05%的得3分;其他得0分。 | 1.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提供2022年连续4个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复印件。(注:疫苗批签发报告有一个批次及以上甲醛含量大于承诺值的不得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生产工艺及设备(3分)投标人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说明,内容要体现其具有生产能力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产品质量评价及监督4.1投标人或其产品在2022年度得到过省级(及以上)兽医部门的良好评价,且评价的材料在15份及以上的得6分,评价的材料在10份至14份的得3分,不足10份的得0分。 | 提供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2在2022年度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中(以发文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未受到国家产品不合格通报的得8分;有1个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4分;有2个及以上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0分。 | 投标人按第七篇提供关于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查阅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3投标人具有获取或使用进口佐剂的能力或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投标人能力1.1投标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配置有技术水平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4分;投标人有研发能力但不够强,配置有技术水平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2分;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欠缺或不足,或配置的售后服务队伍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得0分。 | 投标人提供说明(说明中可配图标,清单等体现其能力)。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为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所投标疫苗产品的履约案例,案例数量在12个及以上得6分,在9个至11个的得4分,在6个至8个的得2分,不足6个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3.投标人承诺常备冷链疫苗运送车,具有按储运条件冷链运送到重庆各区县的的能力,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4. 投标人承诺按照中标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5.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服务时,具体品种、规格、有效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实验室的质量验收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6.投标人提供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处理方案(方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有一定科学合理性,有可行性,但不够清晰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7.投标人提供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全额赔偿承诺书(原件)的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格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8.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免疫异常情况通知后做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9.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0.投标人承诺配送疫苗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规格要求配送相应产品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1.投标人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技术(质量)部分的评审。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所投疫苗的PD50(15分)1.1查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4个批次的产品在连续30日内生产的得2分,在60日内生产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2每头份疫苗对O型毒株的PD50(9分):4个批次中有未达到6个PD50的情况,得0分;均达到6个PD50的, 计算4个批次PD50的平均值,以6个PD50为基准,每高一个PD50加1分,本项最多得9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3 PD50值的离散度(4分)4个批次离散度在±1以内的得4分,离散度在±2以内得2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PD50值不在此范围得0分。(示例:PD50值均值为10,则4个批次批签发PD50值在9-11之间的得4分,8-12之间的得2分,除此以外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生产工艺及设备(3分)投标人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说明,内容要体现其具有生产能力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产品质量评价及监督(12分)3.1投标人或其产品在2022年度得到过省级(及以上)兽医部门的良好评价,且评价的材料在6份以上的得4分,评价的材料在3份至5份的得2分,不足3份的得0分。 | 提供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2在2022年度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中(以发文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未受到国家产品不合格通报的得6分;有1个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3分;有2个及以上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0分。 | 投标人按第七篇提供关于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查阅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3投标人具有获取或使用进口佐剂的能力或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1.投标人能力1.1投标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配置有技术水平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4分;投标人有研发能力但不够强,配置有技术水平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2分;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欠缺或不足,或配置的售后服务队伍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说明(说明中可配图标,清单等体现其能力)。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为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所投标疫苗产品的履约案例,案例数量在15个及以上得6分,在12个至14个的得4分,在9个至11个的得2分,不足9个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3.投标人承诺常备冷链疫苗运送车,具有按储运条件冷链运送到重庆各区县的的能力,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4. 投标人承诺按照中标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5.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服务时,具体品种、规格、有效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实验室的质量验收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6.投标人提供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处理方案(方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有一定科学合理性,有可行性,但不够清晰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7. 投标人提供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全额赔偿承诺书(原件)的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格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8.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免疫异常情况通知后做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9.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10.投标人承诺配送疫苗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规格要求配送相应产品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质量)部分(40%) | 40 | 11.投标人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技术(质量)部分的评审。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所投疫苗的PD50及146s1.1 查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4个批次的产品在连续30日内生产的得2分,在60日内生产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2所有批次每头份疫苗中146s含量的平均数(5分):每头份达到5.0µg的,得1分,每高1个µg加0.5分,最多得5分(以每毫升计量的,折算成每头份含量后评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3每头份疫苗对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的PD50平均值(4.5分):4个批次中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有未达到6个PD50的情况,得0分;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分别都达到6个PD50的,计算4个批次PD50平均值(O型和A型PD50值全部参与计算),以6个PD50为基准,每高1个PD50加0.5分,最多得4.5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4 PD50值的离散度(2分)4个批次离散度在±1以内的得2分,离散度在±2以内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PD50值不在此范围得0分。(示例:PD50含量均值为10,则所有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含量值在9-11之间的得2分,8-12之间的得1分,除此以外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内毒素检测(2分)毒素平均值:平均值≤0.5EU/头份的得2分,0.5EU/头份<平均值≤1EU/头份的得1分, 1EU/头份<平均值≤3EU/头份的得0.5分,平均值大于3EU/头份的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疫苗具有非结构蛋白基因缺失标记,免疫后产生的抗体能区分是疫苗抗体和感染抗体的得1分。 | 提供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生产工艺及设备投标人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说明,内容要体现其具有生产能力的得2.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5.产品质量评价及监督5.1投标人或其产品在2022年度得到过省级(及以上)兽医部门的良好评价,且评价的材料在8份及以上的得4分,评价的材料在5份至7份的得2分,不足5份的得0分。 | 提供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5.2在2022年度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中(以发文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未受到国家产品不合格通报的得5分;有1个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2.5分;有2个及以上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0分。 | 投标人按第七篇提供关于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查阅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5.3投标人具有获取或使用进口佐剂的能力或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投标人能力1.1投标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配置有技术水平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4分;投标人有研发能力但不够强,配置有技术水平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2分;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欠缺或不足,或配置的售后服务队伍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说明(说明中可配图标,清单等体现其能力)。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为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所投标疫苗产品的履约案例,案例数量在10个及以上得6分,在6个至9个的得4分,在3个至5个的得2分,不足3个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3.投标人承诺常备冷链疫苗运送车,具有按储运条件冷链运送到重庆各区县的的能力,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4. 投标人承诺按照中标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5.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服务时,具体品种、规格、有效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实验室的质量验收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6.投标人提供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处理方案(方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有一定科学合理性,有可行性,但不够清晰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7. 投标人提供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全额赔偿承诺书(原件)的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格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8.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免疫异常情况通知后做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9.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0.投标人承诺配送疫苗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规格要求配送相应产品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1.投标人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技术(质量)部分的评审。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所投疫苗的PD50及146s1.1 查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4个批次的产品在连续30日内生产的得2分,在60日内生产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2所有批次每头份疫苗中146s含量的平均数(5分):每头份达到5.0µg的,得1分,每高1个µg加0.5分,最多得5分(以每毫升计量的,折算成每头份含量后评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3每头份疫苗对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的PD50平均值(4.5分):4个批次中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有未达到6个PD50的情况,得0分;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分别都达到6个PD50的,计算4个批次PD50平均值(O型和A型PD50值全部参与计算),以6个PD50为基准,每高1个PD50加0.5分,最多得4.5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4 PD50值的离散度(2分):PD50含量离散度在±1以内的得2分,±2以内得1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PD50值不在此范围得0分。(示例:PD50含量均值为10,则所有O 型毒株PD50和A型毒株PD50含量值在9-11之间的得2分,8-12之间的得1分,除此以外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内毒素检测(2分)毒素平均值:平均值≤0.5EU/头份的得2分,0.5EU/头份<平均值≤1EU/头份的得1分, 1EU/头份<平均值≤3EU/头份的得0.5分,平均值大于3EU/头份的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生产工艺及设备(2.5分)投标人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说明,内容要体现其具有生产能力的得2.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产品质量评价及监督4.1投标人或其产品在2022年度得到过省级(及以上)兽医部门的良好评价,且评价的材料在18份以上的得4分,评价的材料在10份至17份的得2分,不足10份的得0分。 | 提供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2在2022年度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中(以发文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未受到国家产品不合格通报的得6分;有1个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3分;有2个及以上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0分。 | 投标人按第七篇提供关于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查阅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4.3投标人具有获取或使用进口佐剂的能力或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投标人能力1.1投标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配置有技术水平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4分;投标人有研发能力但不够强,配置有技术水平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2分;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欠缺或不足,或配置的售后服务队伍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说明(说明中可配图标,清单等体现其能力)。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为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所投标疫苗产品的履约案例,案例数量在20个及以上得6分,在15个至19个的得4分,在10个至14个的得2分,不足10个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3.投标人承诺常备冷链疫苗运送车,具有按储运条件冷链运送到重庆各区县的的能力,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4. 投标人承诺按照中标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5.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服务时,具体品种、规格、有效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实验室的质量验收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6.投标人提供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处理方案(方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有一定科学合理性,有可行性,但不够清晰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7. 投标人提供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全额赔偿承诺书(原件)的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格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8.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免疫异常情况通知后做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9.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0.投标人承诺配送疫苗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规格要求配送相应产品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1.投标人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技术(质量)部分的评审。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效力1.1 查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4个批次的产品在连续30日内生产的得3分,在60日内生产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2 4个批次中每头份效价平均值≥3.0IU(国际单位)得1分,每增加1IU加0.5分,最多得5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3 首次免疫只需免疫一针(首免一针型)的得2分,首次免疫需要免疫两针的得1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1.4所投产品的效价值的离散度(4分):在±0.3以内的得4分,±0.5以内得2分,有一个批次及以上效价值不在此范围计0分。 | 提供2022年4个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以检验报告的数据为准。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2.生产工艺及设备(3分)投标人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说明,内容要体现其具有生产能力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产品质量评价及监督3.1投标人或其产品在2022年度得到过地市级(及以上)兽医部门的良好评价,且评价的材料在10份及以上的得5分,7份至9份的得3分,4份至6份的得2分,1份至3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2在2022年度的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中(以发文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未受到国家产品不合格通报的得6分;有1个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3分;有2个及以上批次产品受到不合格通报的得0分。 | 投标人按第七篇提供关于国家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报查阅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2 | 技术(质量)部分(30%) | 30 | 3.3投标人具有获取或使用进口佐剂的能力或条件,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投标人能力1.1投标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配置有技术水平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4分;投标人有研发能力但不够强,配置有技术水平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得2分;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欠缺或不足,或配置的售后服务队伍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说明(说明中可配图标,清单等体现其能力)。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2.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为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所投标疫苗产品的履约案例,案例数量在10个及以上得6分,在5个至9个的得4分,在1个至4个的得2分,没有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3.投标人承诺常备冷链疫苗运送车,具有按储运条件冷链运送到重庆各区县的的能力,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4. 投标人承诺按照中标金额的4%提供费用,用于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或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服务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5.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及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服务时,具体品种、规格、有效期、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能够通过采购人实验室的质量验收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6.投标人提供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处理方案(方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有一定科学合理性,有可行性,但不够清晰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7. 投标人提供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全额赔偿承诺书(原件)的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投标人自拟格式(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8.投标人承诺在接到免疫异常情况通知后做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9.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从区县回收废弃疫苗瓶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0.投标人承诺配送疫苗时,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规格要求配送相应产品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40%) | 40 | 11.投标人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