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川市中心】S109汉川汪家河至华一段建设工程、汉蔡快线绿化景观道路两侧绿化工程(HBHC-202211GL-018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1469.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c-202211gl-018001001
预算金额11469.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华平0712-83961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
公告正文

汉川市中心】S109汉川汪家河至华一段建设工程、汉蔡快线绿化景观道路两侧绿化工程(HBHC-202211GL-018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109汉川汪家河至华一段建设工程、汉蔡快线绿化景观道路两侧绿化工程(HBHC-202211GL-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C-202211GL-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9汉川汪家河至华一段建设工程、汉蔡快线绿化景观工程(K0+000~K2+5895、K4+2705~K4+647796)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2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川市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S109汉川汪家河至华一段建设工程、汉蔡快线绿化景观工程(K0+000~K2+589.5、K4+270.5~K4+647.796)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08
合同估算价:11469.3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汉川市北桥路34 号(住建局旁原地税稽查大楼)
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3号-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18层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高荣
联系人:
吴华平
电话:
0712-8396162
电话:
136271224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1月07日
附录:


附录 1 审查(最低)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注:1、近三年是指 2019、2020、2021 年。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 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 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9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若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承接业绩,则需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投标人在该项目中负责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有异议的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截图资料;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一、依法禁止下列企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且未出现按照联合惩戒的要求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况。 二、其他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920202021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或未因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

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交

安证书(B 证),并承诺只

在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承诺长

驻本项目工地每月出勤率不

得低于22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

项目总工

1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路桥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等专业职称。

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