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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9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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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二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二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二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按照区委、区政府2022年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部署,经各街镇分类区级相关部门认定审核以及区级联席会议审议,本批次丰台区拟公示持续治理类图斑434个,占地面积165889.56平方米,建筑面积285729.4平方米其中:

公共服务用房283个、建筑面积232637.54平方米,包括公办和民办教育机构34个,建筑面积13179.82平方米;医疗卫生用房21个,建筑面积4298.43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2个,建筑面积1183.87平方米;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用房190个,建筑面积211124.59平方米;公园绿地管理服务用房1个,建筑面积336.46平方米;村委会管理服务用房3个,建筑面积506.43平方米;公共厕所32个,建筑面积2007.94平方米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类19个、建筑面积16298.56平方米包括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19个、建筑面积16298.56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类107个、建筑面积34928.24平方米。包括各级行政、立法、司法、安全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107个、建筑面积34928.24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类25个、建筑面积1865.06平方米,包括供水用房8个,建筑面积814.4平方米;排水用房2个,建筑面积36.91平方米;热力用房1个,建筑面积96.08平方米;通信用房8个,建筑面积319.88平方米;垃圾处理用房1个,建筑面积74.51平方米;水利工程用房3个,建筑面积268.87平方米;消防用房2个,建筑面积254.41平方米。(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823日-2022年829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方式反映,受理人:刘伯寅。受理电话:63565332。接受理电话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点-12点,下午1330-1730

附件:丰台区持续治理类图斑公示项目明细表(1)附件:丰台区持续治理类图斑公示项目明细表(1)

丰台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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