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0769-83722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横沥镇新埠正街片区活化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沥镇新埠正街片区活化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横沥镇新埠正街片区活化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横沥镇新埠正街片区活化提升项目核心区规划面积 4.54 公顷,研 究面积 26.25 公顷,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街道提升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项目 总投资约 17012.13 万元。
其中建安费约 14329.63 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 17012.13 万元
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横沥镇新埠正街片区活化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含树木测量)、地籍测绘,提供设 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括超前钻、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 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 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多测合一测量报告、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
(2)工程设计:包括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设 计内容包括不限于:房屋修缮、立面改造、街道提升、景观工程等;及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配合 服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 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基础资 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勘察设计服务期 120 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
合服务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 1)勘察服务期: 3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中 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进度,自行控制工程勘察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 内完成所有勘察成果。且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 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止。
(2)设计服务期: 1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工程方案设计报批图纸;②初步设 计阶段: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初步设计报批图纸(含概算书);③施 工图设计阶段: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报批图纸。
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与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与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3.2 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 体投标时,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 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 要求)。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 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 有效。
(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 3.4 本次招标
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牵头 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名(含 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设计事务所各专业成员最多 1 名、设计院成员最多 2 名、勘察成员 1 名);以非建 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名(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勘察成员 1 名)。
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 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 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 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 资“黑名单”的;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12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
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话:0769-83722871;
地址:横沥镇中山路 419 号 3 楼 30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横沥镇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9-83722820;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西路 419 号 307 室。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4 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
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
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识
招标人:东院蛋横沥镇工程建哎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尔水孜坝日官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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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横沥镇中山路419号3楼306室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景忝路
2 δ栋206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吴工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69-83722871 电 话: 0769-22479977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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