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辽宁省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背景
为深入打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辽宁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谋划开展“辽宁省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计划以“面向流域统筹的水环境综合管理模式”为理念,充分吸取、借鉴国内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强化水质目标管理与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水环境监管及考核评估水平,构建科学有效的水环境综合监管与污染防治体系。
目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每季度发布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辽宁省在开展与全国、重点流域及其他省份水环境质量状况对比分析时存在时效性不足,分析结果滞后等诸多问题。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手段、深度与全国、先进省份仍存在一定差距。
“十四五”以来,辽宁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好转,劣Ⅴ类水体已基本消除。2023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5.3%,超目标要求7.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但是,地表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仍有个别断面存在全年水质超标情况,且五成以上地表水断面存在单月水质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趋于复杂化、多样化,除COD、高锰酸盐指数及BOD5外,氟化物、石油类、挥发酚、重金属等指标均存在偶尔超标情况。
2023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精准识别汛期污染强度较高的断面和相应的行政区域,均对水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因此,通过“辽宁省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开展,可以尽快拓宽全省水环境数据共享渠道、完善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预测手段、加强汛期污染预警水平,从而提高辽宁省水环境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
2 必要性和意义
目前,辽宁省获取全国、其他省份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分析结果的渠道仅能通过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每季度发布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中获知。无法每月获取辽宁省水环境质量与全国、先进省份、东北三省对比分析结果,以及14个城市与全国其他重点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差距。同时,辽宁省重点关注断面溯源分析能力严重不足,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手段、深度与全国、先进省份仍存在一定差距。
通过“辽宁省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拓宽水环境数据共享渠道,辽宁省与全国水环境质量比对分析工作周期将从每3个月缩短至每月,比对分析的时效性得到大幅提升。建立的重点关注断面水质分析和汛期污染强度评估案例库,将有效提高辽宁省水环境预警与溯源分析能力,缩小我省与全国、先进省份的差距,全面提升辽宁省精细化管控水平,为我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持。
3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12月27日)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6)《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监测〔2017〕51号)
(7)《“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环监测〔2021〕117号)
(8)《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水体[2023]14号)
(9)《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环监测〔2024〕17号)
(10)关于印发《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61号)
(11)《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4〕150号)
(12)《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水字〔2022〕449号)
(13)《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辽环发〔2021〕15号)
4 项目目标
针对辽宁省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的问题,以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深入打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支撑辽宁省水环境形势研判为目标,围绕《“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目标要求,统筹整合辖区及周边上下游、左右岸区域水环境、水文、气象、污染源数据,对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助力辽宁省科学、精准治污,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5 服务内容
本项目将从有效提高辽宁省地表水水质时空评价的时效性,明晰辽宁省水环境质量在全国的定位以及与先进省份存在的差距,围绕重点关注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城市/断面水质指数比对分析、汛期污染强度评估等方面开展研究,探寻辽宁省水环境改善成效不稳固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辽宁省精细化管控提供技术支持。
5.1水质状况差异评估及重点断面分析
按月开展辽宁省与全国、先进省份、东北三省以及其他重点流域的水质差异评估。针对辽宁省地表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断面,开展水质变化成因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项目实施期间累计提供《辽宁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报告》12份。拟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至少5名。
5.2城市/断面水质指数比对分析
按月开展辽宁省各城市、重点断面累计月水质指数比对分析。通过矩阵分解模型、非负矩阵分解模型,计算21项指标对城市/断面水质指数的贡献率,与全国水环境质量较差、较好的城市及水环境质量变化较差、较好的断面进行差距分析,并研判影响城市/断面水质指数的主要污染指标。在项目实施期间,累计提供《辽宁省城市/断面水质指数分析报告》12份。拟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至少2名。
5.3汛期污染强度评估
根据《国家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统计技术规定(试行)》,进行建模统计分析,在6-9月按月计算汛期污染强度,与同时期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断面进行比较,开展差距分析,实现汛期污染精准分析。在项目实施期间,累计提供《辽宁省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报告》4份。拟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至少2名。
5.4提供信息化报告服务
在合同服务周期内,协助开展辽宁省水质指数分析报告和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报告电子报告档案建立工作,基本实现利用预设模板,快速生成辽宁省水质指数分析报告、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报告,支撑辽宁省月度地表水环境形势分析。拟派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至少4名。
5.5专家指导服务
在合同服务周期内,结合水环境管理需求、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及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不限次数提供专家技术指导服务,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辽宁省水环境质量状况研讨和交流,并提供技术指导。拟派人员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