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物复(仿)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23-JK21-F1020)(第1包)
金额
152.1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21-f1020
预算金额152.1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物复(仿)制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JK21-F1020)
一、项目名称:文物复(仿)制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K21-F102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备注
1
文物复(仿)制服务
依照技术要求,制作文物清单所列245件/套文物相应数量复(仿)制品
北京市
昌平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     1521983.51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质
1、具有完善的安全保密、风险隔离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技防措施。
2、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报价截止前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延期记录,质量服务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买卖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违法犯罪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情况(劳动争议及仲裁除外),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企查查等网站核查。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开标当日手持注册已完成网页截图备查(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并盖章。未完成注册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层1601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 供应商特定资质相关材料。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七、开标时间、地点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提交样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提交样品数量:复制指定纸质文物和丝织文物各1件。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从发出采购文件到组织评审,给予投标供应商20天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要求,复制指定纸质文物和丝织文物各1件作为参评样品,撰写项目内所有文物的复(仿)制工艺、材料选取、复(仿)制方案和商务报价明细,组织报名成功的供应商现场勘察,提供部分文物实物尺寸、图片等资料,无需随样品提供检测报告。
样品评审前,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对样品密封、遮挡或者去除样品的标识、铭牌、标签,统一收样确认后编号,由评审委员会技术专家现场盲评打分。主要测评样品外观整体相似度、材料相似度、制作工艺相似度、字样相似度、颜色相似度和色彩牢固度、做旧相似度、配件及其他工艺相似度等。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  。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三)联系人: 陈助理 。
(四)联系电话: 010-66916917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电    话:010-66916917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凯、白敏娜
办公电话: 010-63509799-8020
移动电话: 18612287808
邮    箱:hczb444@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助理(纪检监督,不接受业务咨询)
电    话:010-66916915
十三、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系人:张助理(虚假投标等线索监督,不接受业务咨询)
电  话:010-66918875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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