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鹤中学杆迁迁改工程。
22、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1034366.76元,其中工程费不超过1004400.76元,设计费不超过29966.00元。(费用参考岳高新委发[2020]19号《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取费标准上限值》)
33、项目情况:因白鹤中学建设,位于红线范围内的电力杆线需要进行迁改,项目位于左栗路两侧、含浦大道以西,线路长度约2公里。
二、相关标准:
1、本工程依据《工厂配电设计手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电力工程设计手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交付合格的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范及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计价和计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及计价程序计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3年8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询价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鹤中学杆迁迁改工程。
22、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1034366.76元,其中工程费不超过1004400.76元,设计费不超过29966.00元。(费用参考岳高新委发[2020]19号《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取费标准上限值》)
33、项目情况:因白鹤中学建设,位于红线范围内的电力杆线需要进行迁改,项目位于左栗路两侧、含浦大道以西,线路长度约2公里。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内容:将红线范围内杆线拆除,新建埋管、拉管、新敷设电缆接通电源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白鹤中学杆迁迁改工程电气、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审批、调试、检测、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园林、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含在总价合同内),并协助发包人向国家电网移交相关手续等环节。具体承包范围以经发包人认可的清单、图纸中涉及的内容为准。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2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2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如无通知,则以实际进场之日为准);采购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及国家电网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湘江新区电力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投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设计要求
2.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满足采购人要求。
3、施工要求
3.1投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本项目拟投入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工程依据《工厂配电设计手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电力工程设计手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交付合格的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范及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计价和计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及计价程序计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3年8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询价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1、结算方法
11.1付款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2付款方式:
①施工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70%;
②施工预算经财评审定且经竣工验收后复核,如工程量变更在±5%以内,以评审预算价作为包干价,如工程量变更超出±5%,由财评审定结算价作为包干价;确定最终包干价后支付至包干价的97%;尾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2、本项目所有工程均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如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工程,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其他的供应商完成该项工程,因此而产生的包含工程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
3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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