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公安厅本级政法新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综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5312001007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公安厅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卓云0311-66535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政法新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综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6-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120010079
项目名称:政法新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综合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5000
最高限价:1155000
采购需求:一标段:传统新媒体购买服务
二标段:新型新媒体购买服务
三标段:河北长安网技术维护购买服务
四标段:舆情监测购买服务
五标段:网络管理平台购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三、四、五标段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二标段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2至2023-06-08,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
//)完成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平台内技术支持电话。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
联系方式:0311-6908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09室
联系方式:0311-66535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卓云
电话:0311-66535328
政法新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综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6-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120010079
项目名称:政法新媒体宣传舆论引导综合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5000
最高限价:1155000
采购需求:一标段:传统新媒体购买服务
二标段:新型新媒体购买服务
三标段:河北长安网技术维护购买服务
四标段:舆情监测购买服务
五标段:网络管理平台购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三、四、五标段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二标段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2至2023-06-08,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
//)完成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平台内技术支持电话。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
联系方式:0311-6908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09室
联系方式:0311-66535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卓云
电话:0311-665353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