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19#留学生楼、18#20#学生宿舍楼、三号食堂配电工程(重)(E4513002881000836001001)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66.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0836001001
预算金额166.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龙星07724285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19#留学生楼、18#20#学生宿舍楼、三号食堂配电工程(重)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审批〔2018〕236号、来发改审批〔2020〕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66.59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0836001001 报建号:无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校园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2015.4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66.59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配电工程项目,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3002881000836001001,标段(包)名称:1 设计单位:来宾市兴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1年07月13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4日10时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下列《付款计划表》所列的支付节点。当工程进度达到支付节点要求时,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对节点进度核实后按相应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序号 工程进度 工程款支付 1 箱变、配电箱、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 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2 整体工程竣工,并通过工程所在地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工程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临时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完成、人员退场等收尾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提供资料经招标人初审完成。 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3 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手续,工程结算定案经第三方盖章。 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预留 3%作为质保金。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 支付预留质保金总价的 100%(不计利息)。 合同外工程价款(如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调整等)的支付,经招标人审核后可支付至60%,经来宾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可支付至85%,工程结算时支付至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至100%。 在建设单位针对该项目的用款计划获财政部门批复实施后,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报销票据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中标人未能提供合法合规的票据,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2-4212755。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名称办理,客服电话:0771-123123。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
地址:
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邮编:
546100
邮编:
546100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人:
李龙星
电话:
07726621590
电话:
07724285666
传真:
07726621590
传真:
0772428566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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