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2417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崔雷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菁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少欣0312-4068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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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2417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417001G02 | ||||||||||||||||||||||||||||||||||||||||
原公告内容: | |||||||||||||||||||||||||||||||||||||||||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望亭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望亭镇的北刘口村、孟庄村、东安村、前米阳村、后米阳村;石桥镇的黄陀村,共计2个乡镇6个行政村;建设规模:1、土壤改良:地力培肥11000亩。2、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1)机井换泵228座,其中机井换泵(200QJ50-52-11kW)29座,机井换泵(200QJ40-52-9.2kW )121座,机井换泵(200QJ32-52-7.5kW)78座;配套井首装置228套;配套机井保护装置151座;配套机井智能控制柜228套。(2)管灌9695亩,铺设PVC—U输水管道106.64km;安装出水口3560个,出水口保护装置3560个,过路管道55处,农用水带塑料软管219.05km;3、田间机耕道:整修田间机耕路 15.329km,其中:(1)混凝土硬化宽度 3m(路肩各30cm)9.679km;(2)混凝土硬化宽度 3.5m(路肩各30cm)3.219km;(3)混凝土硬化宽度4m(路肩各30cm)2.431km;(4)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4448m2;(5)拆除原有砖路 8158.5m2;(6)清理路基14331m2。工期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完工。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0个标段;其中1标段:生物有机肥(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 黄陀);2标段:农用井—机井换泵、井首装置、机井保护装置(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 黄陀);3标段:高效节水措施—管灌(北刘口);4标段:高效节水措施—管灌(孟庄、东安);5标段:高效节水措施—管灌(前米阳、后米阳);6标段:田间机耕道(北刘口、孟庄);7标段:田间机耕道(东安、后米阳);8标段:田间机耕道(前米阳、黄陀村);9标段:机井智能控制柜(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10标段:农用水带(涂塑水带)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1标段须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标段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供货安装能力、售后服务等;其中潜水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5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7、8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9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总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年检合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0标段须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其中1-2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10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5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7、8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2 09:00至2023-06-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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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_2023年6月1日_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6月5日__ 2、原公告内容:_2.5标段划分:10标段:农用水带(涂塑水带)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__ 更正为:__2.5标段划分:10标段:农用水带(小白龙)北刘口、孟庄、东安、前米阳、后米阳。_ 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工程量清单澄清文件。未及时获取信息者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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