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1日10时至2022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2,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3-2/01号地块4271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5幢建筑物、地上箱式变电站,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1、土地使用权部分:据评估报告所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显示:证号为渝(2021)北碚区不动产权第001100808号,坐落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3-2/01号,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42714.55平方米,使用期限2060年10月25日止。
2、5幢地上建筑物部分:此部分标的物均位于上述有证工业土地上。标的物均未办理产权证,倒班房及研发车间为在建工程,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4#、3#厂房无批建手续。有关标的所涉及的工程进度、装饰装修、使用现状、及维护保养情况、完损状况、及相关证照上记载内容等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1)倒班房:砖混,建筑面积3694.30平方米,总楼层6层,第1-3层安装工程已完成,第4、5层部分安装工程尚未完成(未安装入户门)。现1-3层全部及4层部分作为宿舍使用;4层部分及5层全部空置。
(2)研发车间:框架,建筑面积3505.20平方米,总楼层5层,已经封顶,部分安装尚未完成(未安装部分门窗和电梯)。现一层有部分作为生产用房使用;其他均空置。
(3)2#厂房:钢结构,建筑面积5301.81平方米,1层,空置。
(4)4#厂房:钢结构,建筑面积4345.82平方米,1层,空置。
(5)3#厂房:结构钢结构,建筑面积4070.01平方米,1层,空置。
(6)根据评估报告上记载:1门卫室,未纳入评估范围,此门卫室不能确定是否跨评估对象1、2地块;1杂物间,未纳入评估范围;零星的简易结构的临时钢棚,未纳入评估范围。.
3、地上箱式变电站部分:存放在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003-2/01号土地上,重庆知航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区域。具体工程名称、工程范围、现状等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1)10KV 配电工程:规格型号为预装式箱式变电站: ZBW-10/0.4-400KVA,生产厂家为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重庆迪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8年。
(2)10KV 配电工程(增容):规格型号为预装式箱式变电站: YBM-12/0.4-315KVA,生产厂家为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重庆首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8年。
注: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特别提示:
1、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交付,因矛盾比较大,交付时间较长。
2、拍卖或变卖后,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了解、办理解决后续产权办证一切事宜。标的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3、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4、拍卖标的以评估报告为准。
5、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中包含无产权登记房屋,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办理无证房屋的产权登记,对无产权登记房屋能否自行申请办证及是否会被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拆除、罚款等行政处罚,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机关了解情况,充分预估相关法律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房屋的现状和瑕疵等情况,然后再参加竞拍。
7、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不能保证该标的物无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瑕疵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现状已作全面了解,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瑕疵及风险,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或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8、标的物所涉及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若与拍卖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状态与描述不符,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9、标的均为工业用地性质,根据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是自然人性质,将可能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产权证、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承担相关法律风险等责任。以上风险情况由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并自行解决和承担。
标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核实该情况,并自行了解该用地性质的购买、转让、使用及处置的限制条件和相关要求。拍卖若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物财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财产,后续涉及能否办理产权证、工业用地的使用限制等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0、如未按本特别提醒进行拍卖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现场了解:
标的土地部分面积为硬化土路,标的土地上建有厂房、楼房等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照。现场建筑物上无明确使用信息的标识、无门牌等。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4740.27万元,起拍价:400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呼叫中心:400-100-2958或登录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或下载汇融拍卖APP、关注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本次拍卖建筑物价格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拍卖公告所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房屋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划线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或变卖后,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办理解决后续产权办证一切事宜,涉案标的房屋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补办证等费用及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大修基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等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水、电、气、宽带、闭路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因违法建筑等原因导致过户不能,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解决承担。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北碚支行、账号:390101040018487)。
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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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