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答疑的通知(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41400-04-01-134988
预算金额267.13万元
招标公司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林工0753-21969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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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1400-04-01-13498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梅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中心城区现状单体楼、住宅小区尚未安装管道天然气的住户进行“瓶改管”改造(含开发及安防),改造规模约为57490户。 | ||
招标内容 | 关于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答疑的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中心城区建筑区划内居民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于2024年12月1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事项答复如下: 异议事项一:关于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异议 招标文件P37: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投资额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中,企业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目的在于确保企业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司认为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竣工情况、验收程序和验收材料不完全相同,只要具有相关单位签章,能体现项目的竣工验收情况即为合格证明材料,其效力不应受限于材料的名称,格式等。因此招标文件中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不予认可,则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外省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故我司建议招标文件明确认可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异议事项二:关于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中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异议 招标文件P38:商务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注:提供职称证、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近三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等(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提供不得分; 综上所述同理,我司建议招标文件明确认可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相关请求及主张: 一、招标文件P37: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投资额的其他资料;” 修改为“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投资额的其他资料;” 二、招标文件P38:商务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注:提供职称证、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近三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等(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注:提供职称证、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近三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等(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提供不得分;” 答复意见: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设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等规定。 本次答疑未改变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 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及工程结算定案止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671366.3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项目少于3个。 2、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项目管理班组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4、信誉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18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08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0 08: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1-10 08:30:00 开标地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3-230130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研发楼B栋)301、323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753-2595996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196999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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