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排污许可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290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SJ-ZC-20221014-01 项目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排污许可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本项目共划分2个采购包,其中第一采购包最高限价35万元,第二采购包最高限价35万元。 采购需求:招标人拟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10月17日至 2022 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操作。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电话: 0538-6288136。(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统。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方式: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 169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訾路25号 联系方式:18263887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佩佩 电话:18263887703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38-6221070)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