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fzc-20231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4-2026年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C-FZC-2023108。
2.项目名称: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4-2026年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3.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办公区域、物流园区、仓库、各标准化烟叶站点、标准化中队、市场部的火灾自动和手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装置、消火栓及管网、消防水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消防广播、防火门等全部消防设施。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特殊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规定。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09: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一路218号1栋4层405号购买或网上发售。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标网、宜宾市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11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1会议室(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1号)。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1号。
联系人: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一路218号1栋4层405号。
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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