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雨财采计【2022】031号
预算金额113.4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唐亮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玲0731-582529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的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2】031号
2.2、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2]0039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 |
整包 |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 | 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 1134000元/年 两年合计2268000元 |
25400元 |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不属于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于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 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 、公告期限: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发布(若公告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地 址:雨湖区高岭路10号
联 系 人:唐亮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玲、邓超
电 话:0731-58252957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 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采购文件附件: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GPZ
3-公开招标文件-街道清扫-送审稿.docx3-公开招标文件-街道清扫-送审稿.docx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 (签章) |
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2]0039号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2】031号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76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三、投标文件25二、招标文件23一、总则22第二节投标须知22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3第二章投标须知13
九、其他规定35八、政府采购政策33七、合同签订33六、中标信息公布32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30四、投标29
附表1资格审查表394.其他383.资格审查结果382.资格审查371.资格审查主体37第三章资格审查37
1.评标方法44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4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4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2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40
7.编写评标报告466.推荐中标候选人46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54.投标文件的澄清4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42.评标程序44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50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9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8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79.停止评标478.评标报告复核46
第五章采购需求57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52评委小组签名:51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51评委小组签名:50
6、其它集中整治行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和不在作业范围内的整治清理工作,则另行按实际工时计费。575、禁燃禁烧:禁止焚烧垃圾,并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及时报告、制止。574、信息处置:负责处理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和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案件。573、城市管理:配合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加强主要路段的市容市貌治理。572、垃圾收集清运:负责辖区范围内现街道负责的垃圾桶及垃圾池的清扫保洁及垃圾集中清运。571、清扫服务范围:清扫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57
1.4质量要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环卫保洁规定。达到“六无六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六无”即无堆积杂物和暴露垃圾堆、无砖瓦土砂石、无烟蒂槟榔渣果皮纸屑等白色垃圾、无污泥积水灰渍、无人畜粪便痰涕、无卫生死角及杂草;“六净”即路面及路面墙角净、树穴眼净、路沿石净、沟眼净、花坛周围净、果皮桶净。571.3清扫要求:①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圈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②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集,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地。③清扫道路时须推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④保洁时,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拣拾器等工具及时清除路面的垃圾。⑤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进行清理。⑥果皮箱垃圾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皮箱清洗擦拭每月1次。禁止焚烧垃圾,并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及时报告、制止。571.2作业时间:6:00-8:00,13:00-15:00为普扫时间;8:00-12:00,15:00-18:00为保洁时间(实行两扫两保)。571.1班组人员安排自行制定。571、清扫保洁标准。57(二)工作标准57
3.1作业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垃圾收集,对所有现作业区域内垃圾桶(箱)不得少收、漏收。583、垃圾收集标准。582.1道路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沿线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沿路可视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白色垃圾等。582、道路清扫标准581.6承包单位要承诺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宗旨,承诺所承包的环卫作业均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各项临时作业及整改通知均按要求及时完成。581.5按照雨湖区城市管理考核要求做好迎检工作以及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和突击任务等有关环境卫生工作,承包区域内的由乙方负责,承包区域外的服务项目由甲方按实结算。57
5.1上级交办的信息案件按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并照片回复。585、信息处置标准。584.1配合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对南岭北路、高岭路、新湘路、潭锰路、电大路进行市容治理。584、城市管理。583.3作业车辆在收集途中应密闭运输,无漫溢、遗撒、滴漏现象,车内垃圾不得过夜。583.2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限速作业,要有醒目标志,保持车容整洁。58
★2、作业人员:基本配置不低于30人,中标公司必须承诺承接原有清扫工人24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81、作业车辆:垃圾收集车不少于5台,垃圾转运车不少于2台。作业车辆需加印“先锋街道”字样,必须定期做安全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限速作业,要有醒目标志,保持车容整洁。58(三)服务所需作业车辆、人员及工具要求586.2成立禁烧巡查灭火突击队,不定时对各村、社区区域进行巡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586.1建立禁烧巡查台账要求每日有巡查记录。586、禁燃禁烧处置标准。58
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59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月考核结果,于本月月底前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59(五)付款方式和服务年限591、服务经费由劳动法规定的作业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服装费用、临时性突击迎检、培训、税金、作业工具费、作业设备折旧费、燃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组成。58(四)服务经费构成583、作业工具要求:以上人员每人必须配备专业服装(需加印“先锋街道”字样)、衣帽,保洁员必须有必备的保洁工具(清洁小板车、铁锹、扫把手套等)。58
5、清扫保洁从业人员,没有按核定人员到位,经二次责令未改正的,甲方核减相应人员服务经费。594、因服务公司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服务公司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593、服务期间服务公司必须与每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服务公司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59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9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9(六)其他事项59
★11、中标单位不得有串项目情况发生(包括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910、本方案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599、所投入的人员(除退休工人)须按国家政策购买社会保险,如按国家有关政策不能购买社会保险人员,须购买每人每年不低于60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所投入配备人员车辆、设备等必须以公司名义投入使用,并配备相关的车辆保险。598、中标公司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方缴纳伍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内无安全事故、无合同纠纷等情况,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597、服务公司必须遵循“整体运作、统一管理、薪金到人、意外险到人”的原则,如果发现拆整分包或整体转包等违法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进行。596、违反劳动法、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作业人员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9
一、开标一览表72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0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9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2★12、若因上级政策调整造成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59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8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7三、授权委托书76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5投标保函(格式)74二、投标保证金73
七、采购需求响应86六、分项报价85五、投标函83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附件4-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81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9
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0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0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89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9九、采购需求偏离表88八、合同条款偏离表87
十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5十二(二)、本项目团队情况94十二(一)、经营业绩一览表93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2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1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90
2、项目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概况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的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2、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2]0039号2.1、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2】031号
包名 | 品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 |
整包 |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 | 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 1134000元/年 两年合计2268000元 | 25400元 |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不属于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1、请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3、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五、投标保证金: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于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
六、公告期限: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发布(若公告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唐亮地址:雨湖区高岭路10号采购人: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1、采购人信息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温馨提示:电话:0731-58252957联系人:朱玲、邓超地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 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印章签字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朱玲、邓超 电 话:0731-58252957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地 址:雨湖区高岭路10号 联 系 人:唐亮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玲、邓超 电 话:0731-58252957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5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湘潭政府采购网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134000元/年,两年合计2268000元,服务年限为两年,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公章) | 1、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4-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公章) | 无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
第18.1款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四、投标 | ||
第20.2款 |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 地点 | 以招标公告为准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以招标公告为准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开标一览表中内容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三名 |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 要求提供 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无违约违规行为的,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凭招标公司提供的项目申报审批表,中标通知书、湘潭市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履约保证金申请(详见湘潭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www.xtcg.gov.cn/index.asp)由采购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依据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分理处 账号:50143000480569063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二、为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暂缓办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和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可将“印章签字表”盖章后扫描到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最后一页及商务技术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最后一页,电子投标文件中“印章签字表”与除企业公章以外的电子签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中落款处签字只需打印名字。(格式详见下页印章签字表) |
★答疑截止时间及提问 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此之后收到的问题将不再答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不署名形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提问。 |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企业声明 |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签章或签字,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表格仅适用于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 单位公章: |
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
(11)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7)整体服务方案(6)分项报价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7.投标保证金16.3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能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导致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0.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怒熟悉或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四、投标19.5为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暂缓办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和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可将“印章签字表”盖章后扫描到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最后一页及商务技术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最后一页,电子投标文件中“印章签字表”与除企业公章以外的电子签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中落款处签字只需打印名字。19.4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不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也可以撤回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加密锁达到开边现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2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5.资格审查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评标委员会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本章第2条。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湘潭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和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如果有)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湘潭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第三章资格审查37.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6.招标代理服务费(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备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2 | 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3 | 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7 |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8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9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17.1款要求 |
10 | 投标报价范围 | 符合第二章第13条要求 |
11 |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14.3款要求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1)项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不重复享受政策;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①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给予 5 %的价格扣除 ②环境标志产品:给予 5 %的价格扣除; ③两型产品:给予 5 %的价格扣除;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 |
第5.3(3)项 | 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 按相关文件执行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三名 |
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3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编写评标报告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推荐中标候选人(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其他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 其他条款 | 是否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6 | 其他条款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其他条款 | 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评委小组签名: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评委小组签名: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5.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1、以上表格中所提到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20分) | 投标报价 |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分值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中所列的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违反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和企业需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技术部分 (65分) | 对本项目区域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范围内道路的现状、垃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垃圾清运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评审,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且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到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10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3 | 技术部分 (65分) | 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方案 | 16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方案,对本项目区域内清洁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思路清晰,符合相关标准,方案整体清晰、全面完善、符合项目实际,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6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4 | 技术部分 (65分) | 人员的配备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包括拟投入人员数量(除街道原有清扫人员)、素质、年龄、经验等)、工作排班、人员培训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合理、科学的,排班详细、可行性强,人员配备完善、充分满足项目要求,计10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5 | 技术部分 (65分) | 机具设备管理方案 | 8分 | 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工具配备方案及维护管理方案,方案制定完善、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6 | 技术部分 (65分) | 迎检和应急预案 | 8分 | 迎检和应急预案系统、完整,实施措施实用、合理、可靠并具有针对性措施,方案制定完善、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7 | 技术部分 (65分) | 质量保证方案 | 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方案制定完善、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8 | 技术部分 (65分) | 服务承诺 | 5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等方面,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5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9 | 商务部分 (15分) |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制定最完善、科学合理且方案优的计5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不切实际、有缺漏项的没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10 | 商务部分 (15分) | 类似业绩 | 3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营业绩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11 | 商务部分 (15分) | 服务响应 | 3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2019年以来原服务单位对供应商优质服务、诚信履约等情况反馈的盖章证明材料的计3分;没有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
12 | 商务部分 (15分) | 响应程度 | 4分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4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第五章采购需求4.4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4.3无记分;4.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1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
1、清扫服务范围:清扫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服务范围四、项目基本情况:三、服务期限:两年二、采购预算:113.4万元/年,两年合计226.8万元,超过此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服务外包项目
(二)工作标准6、其它集中整治行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和不在作业范围内的整治清理工作,则另行按实际工时计费。5、禁燃禁烧:禁止焚烧垃圾,并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及时报告、制止。4、信息处置:负责处理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和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案件。3、城市管理:配合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加强主要路段的市容市貌治理。2、垃圾收集清运:负责辖区范围内现街道负责的垃圾桶及垃圾池的清扫保洁及垃圾集中清运。
1.5按照雨湖区城市管理考核要求做好迎检工作以及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和突击任务等有关环境卫生工作,承包区域内的由乙方负责,承包区域外的服务项目由甲方按实结算。1.4质量要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环卫保洁规定。达到“六无六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六无”即无堆积杂物和暴露垃圾堆、无砖瓦土砂石、无烟蒂槟榔渣果皮纸屑等白色垃圾、无污泥积水灰渍、无人畜粪便痰涕、无卫生死角及杂草;“六净”即路面及路面墙角净、树穴眼净、路沿石净、沟眼净、花坛周围净、果皮桶净。1.3清扫要求:①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圈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②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集,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地。③清扫道路时须推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④保洁时,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拣拾器等工具及时清除路面的垃圾。⑤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进行清理。⑥果皮箱垃圾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皮箱清洗擦拭每月1次。禁止焚烧垃圾,并对发现的焚烧行为及时报告、制止。1.2作业时间:6:00-8:00,13:00-15:00为普扫时间;8:00-12:00,15:00-18:00为保洁时间(实行两扫两保)。1.1班组人员安排自行制定。1、清扫保洁标准。
3.2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限速作业,要有醒目标志,保持车容整洁。3.1作业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垃圾收集,对所有现作业区域内垃圾桶(箱)不得少收、漏收。3、垃圾收集标准。2.1道路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沿线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沿路可视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白色垃圾等。2、道路清扫标准1.6承包单位要承诺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宗旨,承诺所承包的环卫作业均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各项临时作业及整改通知均按要求及时完成。
禁燃禁烧处置标准。5.1上级交办的信息案件按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并照片回复。信息处置标准。4.1配合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对南岭北路、高岭路、新湘路、潭锰路、电大路进行市容治理。城市管理。3.3作业车辆在收集途中应密闭运输,无漫溢、遗撒、滴漏现象,车内垃圾不得过夜。
3、作业工具要求:以上人员每人必须配备专业服装(需加印“先锋街道”字样)、衣帽,保洁员必须有必备的保洁工具(清洁小板车、铁锹、扫把手套等)。★2、作业人员:基本配置不低于30人,中标公司必须承诺承接原有清扫工人24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作业车辆:垃圾收集车不少于5台,垃圾转运车不少于2台。作业车辆需加印“先锋街道”字样,必须定期做安全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限速作业,要有醒目标志,保持车容整洁。(三)服务所需作业车辆、人员及工具要求6.2成立禁烧巡查灭火突击队,不定时对各村、社区区域进行巡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6.1建立禁烧巡查台账要求每日有巡查记录。
(六)其他事项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月考核结果,于本月月底前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五)付款方式和服务年限1、服务经费由劳动法规定的作业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服装费用、临时性突击迎检、培训、税金、作业工具费、作业设备折旧费、燃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组成。(四)服务经费构成
6、违反劳动法、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作业人员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清扫保洁从业人员,没有按核定人员到位,经二次责令未改正的,甲方核减相应人员服务经费。4、因服务公司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服务公司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3、服务期间服务公司必须与每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服务公司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若因上级政策调整造成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11、中标单位不得有串项目情况发生(包括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0、本方案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9、所投入的人员(除退休工人)须按国家政策购买社会保险,如按国家有关政策不能购买社会保险人员,须购买每人每年不低于60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所投入配备人员车辆、设备等必须以公司名义投入使用,并配备相关的车辆保险。8、中标公司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方缴纳伍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内无安全事故、无合同纠纷等情况,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7、服务公司必须遵循“整体运作、统一管理、薪金到人、意外险到人”的原则,如果发现拆整分包或整体转包等违法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进行。
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4)项目负责人:。(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
1.1合同当事人1.定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甲方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地 址:雨湖区高岭路10号 |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服务年限: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2、服务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合同要求执行。 |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 |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签订合同后,根据月考核结果,于本月月底前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
本章第二节 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 仲裁 |
本章第二节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另行约定 |
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
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投标人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一年投标报价 | 小写: 大写: | ||
两年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 ||
服务年限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电子保函 | ||
其他事项申明: |
二、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投标人名称(公章):(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4款、第1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采购人名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备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4-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须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注:按第二章第14条要求提供。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印章签字表附: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企业声明 |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签章或签字,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表格仅适用于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 单位公章: |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年月日
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请在此表上“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请投标人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所列项目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所有服务项目。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等所有费用。说明:分项报价(格式自拟)六、分项报价
★注: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5、此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如有其他岗位、分项或特殊优惠条件等请在此表中列出。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下列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可自行拟定)。七、采购需求响应(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温馨提示: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自拟。(3)若已在“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了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资料,则无需在此重复提供,若有缺失可在此处编排加入。(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2、类似业绩的时效性,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1、表后附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评标现场查验,否则不计分。注:十二(一)、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2)主要人员简历表(1)团队组成表十二(二)、本项目团队情况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姓名 | 性别 | 岗位资格证明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或岗位 | ||||
姓名 | 性别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或岗位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致(采购代理机构):十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说明:提供本项目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评分条款或第五章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
(全文完,以下无正文)印章签字表附:日期:年月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 签章(或签名): |
企业声明 |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签章或签字,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表格仅适用于我公司参与的 项目。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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