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自动水雨情监测预警站点水毁修复项目-标前价格征集公告 一、项目内容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委托,对涵江区自动水雨情监测预警站点水毁修复项目进行标前价格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 二、项目名称:涵江区自动水雨情监测预警站点水毁修复项目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采购标的: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经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可成为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递交材料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递交材料人员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潜在供应商填写产品报价,真实性声明函及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同密封提交。(产品清单及报价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须知 5.1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报价应按照合同包完整品目分项报价。报价为项目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保险费、采购保管、质量检测费、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5.2售后服务及保修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质保服务(货物清单、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5.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上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5.5本次报价征集仅作为采购预算的参考。 5.6报价材料要求:包含有相关产品品牌、价格、公司名称信息的报价材料。 六、潜在供应商递交价格征集资料要求: 6.1纸质文件:供应商按本公告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密封提交。纸质文件应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6.2电子文档:1套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电子版须是Word格式,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6.3供应商未提供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已开启的报价文件给予退还;供应商提供虚假报价的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4本次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完好,以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 6.5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七、价格征集文件投递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7: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报价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 八、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询价单位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本次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供应商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征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林先生 18650242777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4-2278989
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