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滨河东路319号南侧建筑一期剩余工程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1日 19: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佩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3116230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城关区南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99396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93116230 |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南滨河东路319号南侧建筑一期剩余工程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zfcg006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滨河东路319号南侧建筑一期剩余工程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26 17:47: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致各投标人:现发布南滨河东路319号南侧建筑一期剩余工程改造项目澄清文件,列明招标文件中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如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一、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②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两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 ;③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④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现变更为: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②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两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③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④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6-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甘肃省城关区南昌路
联系方式:13919939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联系方式:18993116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佩佩
电 话:189931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