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曹桥街道横河新村高丰路两侧地块土壤调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调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曹桥街道横河新村高丰路两侧地块。
2.2 建设规模:横河新村高丰路两侧地块约5899.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通过现场采样监测和勘察,了解土壤污染的范围、分布、污染程度,并对地块是否污染、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给出结论。
2.4服务周期:5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0.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初步调查或详细调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28569788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0日。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6日14时30分,
5.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
1、采用邮寄快递方式:在2022年12月5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需在快递袋上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寄件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024345317(邮递的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用邮寄快递形式的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等内容相应取消,寄件同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2、采用现场送达方式: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且需遵守防疫相关规定(提前半小时接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北楼一楼楼梯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00元人民币,在线支付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0573-89178657 电 话: 0573-85272555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856978863@qq.com
2022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