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042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6379133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04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7302.4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边坡整形工程、平台整治工程、挂网 喷播、砌筑工程(挡墙、截排水沟)、客土工程及种植树草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002)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地质类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 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2 年 7 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 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 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查询途径)。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 位施工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除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即可。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002 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资 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地质类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出具承诺书);3、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 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2 年 7 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 养老保险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 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查询途径)。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宜阳县自 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042 号
3、项目概况: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边坡整形工程、平台整治工程、挂网喷播、砌筑工程(挡墙、截排水沟)、客土工程及种植树草等项目。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上级资金+县财政资金;其中一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71841038.32 元;二标段监理招标控制费率:1.64%。
5、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宜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注: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养护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工期:一标段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养护期三年;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及养护期三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 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 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一标段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二标段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成交)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1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地质类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 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2 年 7 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 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 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查询途径)。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 位施工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除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即可。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 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地质类或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出具承诺书);3、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 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2 年 7 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 养老保险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 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查询途径)。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4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21656559
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37913375
监管部门: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0625
2023 年 03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216565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5637913375
电子邮件: hngp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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