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313025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12 14:2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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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719,060.9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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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衬塑钢管及管件、涂塑钢管及管件)供应商入围招标(一、二标段)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一标段: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基管为投标人(含集团)自己制造。请问基管是集团旗下其他分公司制造,和投标人同属于一个集团,是否也是可以的? 答:可以,其他分公司必须是投标人母/总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公司关系及基管设计生产制造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问题2、请问标段一的采购货物清单明细表从哪里查看? 答:详见补遗。 问题3、招标文件要求基管为投标人(含集团)自己制造,是否集团旗下其他分公司制造的也是可以的? 答:可以,其他分公司必须是投标人母/总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公司关系及基管设计生产制造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问题4、评分办法中企业实力要求:实现基管自动化除锈、防腐生产,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1-2009中规定的Sa2.5级以上要求,处理后基管表面的锚纹深度应达到40 μm~100 μm。得1分。提供主要设备采购清单(含抛丸、喷砂、涂层测厚仪和锚纹深度仪等设备)、发票及对应照片等证明,及CNAS/CMA资质的检测检验报告。(1分)。我公司表示异议,根据《给水涂塑复合钢管》CJ/T 120-2016第5.5.5条可知:基管除锈等级达到GB/T8923.1-2009中规定的Sa2.5级,处理后基管表面的锚纹深度应达到40 μm~100 μm。这个是涂塑钢管的要求,并不符合衬塑管要求。建议删除该条要求。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问题5、一、技术文件3.5内衬塑料层第4条要求:生产内衬塑料应使用材质对应级别混配料,混配料(PE100)符合 GB /T13663.1-2017 及其附录 D 的要求。混配料是黑色的,实际的衬塑管内衬是白色的,建议删除3.5内衬塑料层第4条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900万元及以上。我单位理解为:2019、2020、2021年每年提供至少1份合同,每年发票金额累计达900万以上。即合同、发票都是同一年。我单位想问下,合同执行在前,发票开具在后,又是年度合同,为什么要合同、发票完全满足同一年才行。假如一个年度合同于2019年12月签订,单不说供货期限是不是年度供货,开具的发票肯定不可能2019年全部开具完毕。那这份合同与相关的发票是不是就不符合资格的要求。与实际相悖,请问招标文件要求这么提供的意义何在。建议修改为: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答:1、第4条要求已变更,详见补遗。2、投标人须知第1.4.1已变更,详见补遗。发票应为合同范围内对应的年度发票。 问题6、招标文件14页要求:涂塑、衬塑管材主材参照 《我的钢材网》中 “钢塑复合管。请问《我的钢材网》是不是写错了,应该是《我的钢铁网》? 答:更正为《我的钢铁网》。 问题7、招标文件17页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U盘或光盘电子文档3份。投标函格式中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电子文档2份)。请问电子文档是提供几份? 答:提供3份电子文档。 问题8、技术文件中“2、壁厚偏差符合国家要求的正偏差,出具偏差为正偏差承诺书,格式自拟, 根据承诺书打分,按承诺书要求验货”而评标办法中“(2)复合管基管壁厚负偏差不高于2%;衬塑层厚度无负偏差。一项不满足得0分。(1分)” 问:壁厚到底是正偏差,还是可以有负偏差不高于2%,承诺书怎么打分? 答:复合管基管壁厚负偏差不高于2%;衬塑层厚度无负偏差。出具CNAS资质检测报告及最大偏差承诺书。承诺书不打分,但将作为中标后供货验收依据。技术文件已更正,详见补遗。 问题9、资格要求中“(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900万元及以上。” 问:(1)招标文件中没有看到满足条件的经销商要求,请招标人明确。(2)每年发票累计金额是以开票日期为准吗?比如一个合同供货期是2019年7月-2020年7月,它的发票是不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的计为2019年的发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计为2020年的发票? 答:1、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2、发票应为合同范围内对应的年度发票。 问题10、1、产品无清单; 2、产品涉及的辅件,自己不能生产,允许外购并对其质量负责,辅件是所有管件吗? 3、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014年以来批件审批权限已由省级部门下放,建议增加:若该批件审批权限已由省级部门下放,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评分办法“售后保障”:(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标准,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培训计划,得0.2分....以上(1)(2)提供证书及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请问该项提供什么证书。 5、电子文档到底几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3份,投标函格式中是2份。 6、粘接剂:在评分办法要求粘结剂的使用品牌不低于昆仑、上海邦中、广州合成、韩国LG等品牌,在技术文件中要求品牌不低于杜邦,以哪个为准? 7、评分办法中企业实力要求,严重存在着为个别企业量身打造的嫌疑,如:(2)基管为投标人(含集团)自己制造;(3)基管自动化除锈、防腐、除锈;(4)有衬塑生产线≥10条。基管自己生产且生产线≥10条的,市场上满足这3项的就那么一两家,加上其他要求,完全是为个别企业量身打造,严重排他性。建议修改企业实力条款。 答:1、产品清单见补遗;2、辅件包括管件;3、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4、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5、3份;6、以评分办法为准;7、本条符合本项目招标类型和产能要求,不作更改。 问题11、招标文件第8页要求:一标段:衬塑钢管及管件,12个月(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起算)。第40页要求:质保期较1年期限每延长1年,得0.2分,最多得1分。请问投标函中质量保证期是写12个月还是多少年?质保金是质保期到了才能退吗? 答:以年计,质保金是质保期到了才能退。 问题12、招标文件要求:给水衬塑复合钢管的内衬塑料层采用聚乙烯(PE),材料标准应符合 GB/T13663 的材料要求。GB/T 28897最新标准GB/T 28897-2021标准中,聚乙烯标准为GB/T 11115。GB/T 28897-2012标准中聚乙烯标准为GB/T13663。建议聚乙烯标准采用GB/T13663和GB/T 11115均可。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问题13、您好,招标文件和公共资源平台都没有找到采购货物一览表,请问在哪里可以看到各个标段的采购货物清单,谢谢! 答:详见补遗。 问题14、招标文件要求:给水衬塑复合钢管的内衬塑料层采用聚乙烯(PE),材料标准应符合 GB/T13663 的材料要求。GB/T 28897最新标准GB/T 28897-2021标准中,聚乙烯标准为GB/T 11115。GB/T 28897-2012标准中聚乙烯标准为GB/T13663。建议聚乙烯标准采用GB/T 13663和GB/T 11115均可。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问题15、是否未发布采购清单及限价? 答:详见补遗。 二标段: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基管为投标人(含集团)自己制造。请问基管是集团旗下其他分公司制造,和投标人同属于一个集团,是否也是可以的? 答:可以,其他分公司必须是投标人母/总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公司关系及基管设计生产制造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问题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涂环氧树脂的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17219 的规定。建议改为涂环氧树脂的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17219 的规定或者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问题3、招标文件17页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U盘或光盘电子文档3份。投标函格式中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电子文档2份)。请问电子文档是提供几份? 答:提供3份电子文档。 问题4、招标文件第8页要求:二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12个月(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起算)。第43页要求:质保期较1年期限每延长1年,得0.2分,最多得1分。请问投标函中质量保证期是写12个月还是多少年?质保金是质保期到了才能退吗? 答:以年计,质保金是质保期到了才能退。 问题5、招标文件要求涂塑管符合GB/T28897-2012,现在有最新标准GB/T28897-2021。建议涂塑管符合GB/T28897即可。 答:涂塑管符合GB/T28897 问题6、1.招标文件要求涂塑管符合GB/T28897-2012,现在有最新标准GB/T28897-2021。建议涂塑管符合GB/T28897即可。 答:涂塑管符合GB/T28897 问题7、是否未发布采购清单及限价? 答:详见补遗。 二、补充通知 (一)共有部分 1、本项目采购清单及限价已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2、本项目技术文件已随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3、本项目一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674.347647万元(大写:叁仟陆佰柒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元肆角柒分),二标段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471.906099万元(大写:壹仟肆佰柒拾壹万玖仟零陆拾元零玖角玖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4、招标公告中原文为“2.1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两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衬塑钢管及管件,约4000万元;二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约1600万元;”修改为:“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衬塑钢管及管件,约3700万元;二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约1500万元” 5、招标文件14页要求:涂塑、衬塑管材主材参照《我的钢材网》”。更正为涂塑、衬塑管材主材参照《我的钢铁网》。 6、销售额审计报表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修改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三张表须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一、资质要求(5)“[注:投标人与经销商之间的业绩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才被认可(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为合资或进口企业;投标人与经销商已合作3年及以上。(需提供投标人与经销商所签订具体项目的销售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签订的对应同一具体项目的采供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的该项目的结算书或结算清单;以及投标人与经销商合作历史证明。)]”变更为“投标人销售给经销商的合同和发票不予认可” 8、评分办法企业实力增加“注:投标人可用其母/总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但投标人必是其母/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一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母公司可用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其子公司一直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均须提供证明资料。” (二)一标段 1、一标段(衬塑钢管及管件)中原文为:“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2)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3)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2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90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2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每年与非贸易公司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900万元及以上。” 2、一标段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要求:“实现基管自动化除锈、防腐生产,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1-2009中规定的Sa2.5级以上要求,处理后基管表面的锚纹深度应达到40 μm~100 μm。得1分。”修改为“实现基管钢管表面预处理去除钢塑结合面的铁锈、内毛刺和污垢自动化生产;内毛刺残留高度应不大于衬塑层规定厚度的1/3。得1分。提供主要设备采购清单(含抛丸、喷砂等设备)、发票及对应照片等证明,及CNAS/CMA资质的检测检验报告。(1分)” 3、一标段技术文件3.5内衬塑料层第4条要求:生产内衬塑料应使用材质对应级别混配料,混配料(PE100)符合 GB /T13663.1-2017 及其附录D的要求修改为“生产内衬塑料应使用符合GB/T 11115或GB/T13663 的聚乙烯(PE)树脂要求。” 4、一标段评标办法中售后保障“(2)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3分。(0.3分)以上(1)(2)提供证书及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修改为“(2)获得含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3分。(0.3分)提供证书及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二)二标段 1、二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中原文为:“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2)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直 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 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3)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2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35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2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每年与非贸易公司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350万元及以上。” 2、二标段技术要求:“内涂环氧树脂的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17219 的规定。”修改为“内涂环氧树脂的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17219 的规定或者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9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以上补遗涉及相关对应文件表述之处一并按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进行更正,不再一一更正说明。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回复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重庆市泽水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