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广告宣传(第3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需求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参保单位、群众对社保政策及业务经办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通过与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各级官方新闻媒体深入合作,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海报、手机短信”等载体,开展2023年度社保多维宣传。
技术要求:
1、
2、广播电视宣传。在省级等主流官方媒体开辟广播、电视专栏,围绕“工伤、失业保险全省统筹上线、开展社银合作、开展适老化服务、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等工作内容发布宣传,计划省级、市级广播每周系列(年度)播出一或二期,每期50分钟;市级广播专题采访6次或随时安排政策业务解答连线,每期30分钟;省级电视台专栏播出1次、省级广播播报3次等。
3、网络宣传、短信发布、宣传海报制作。借助国家、省级、市级等主流官方网络端,具有百万粉丝关注的省级、市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我中心2023年最新社保政策业务、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计划4次对外网络、公众号宣传,发布形式和内容:文字(4000字以内)+图片(4图以内)。通过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发布手机短信等方式,计划2批次制作或随时安排。
项目名称:社保广告宣传(第3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21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报名开始时间:2023-08-22 12:50:3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25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8-22 09:50:36
采购编号:HLJGCYC23150100Z20231396117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具有良好信誉、良好履行合同记录、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2.本企业近3年至少承接并完成一项宣传类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发布过宣传信息,且在省、市级官方媒体发布过宣传信息。(需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及宣传版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记者证,具有出色的新闻敏感性,擅长新闻策划与优异的文字组织与撰写能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需、技术资格证的照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