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车辆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76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bx0090-2024-2078
预算金额27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贇186162806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车辆购置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CTBX0090-2024-207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车辆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上海联通购置 5 台荣威 iMAX8 EV(型号:荣威 iMAX8 EV 铂金版)、2 台别克 GL8 PHEV (型号:2024 款 陆尊 1.5T 智享版)、3 台大通 G20(型号:2023 款 改款 PLUS 2.0T 汽油 自动豪华版)、1 台大众帕萨特 380TSI (型号:2024 出众款 380TSI 龙祥版)共 11 台车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 1; (002)标包 2; (003)标包 3; (004)标包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包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车辆销售。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 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2)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3)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应答人应为所应答标包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 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 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 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002 标包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车辆销售。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 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2)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3)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应答人应为所应答标包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 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 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 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003 标包 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车辆销售。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 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2)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3)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应答人应为所应答标包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 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 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 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004 标包 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车辆销售。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 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2)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3)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应答人应为所应答标包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 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 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 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车辆购置项目,(采购代理编号:CTBX0090-2024-2078),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 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上海联通购置 5 台荣威 iMAX8 EV(型号:荣威 iMAX8 EV 铂金版)、2 台别 克 GL8 PHEV (型号:2024 款 陆尊 1.5T 智享版)、3 台大通 G20(型号:2023 款 改款 PLUS 2.0T 汽油 自动豪华版)、1 台大众帕萨特 380TSI (型号:2024 出众款 380TSI 龙祥版)共 11 台车辆。 1.2 采购预算:276 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 4 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1:购置 5 台荣威 iMAX8 EV(型号:荣威 iMAX8 EV 铂金版),预算金额:135 万元(不含 税); 标包 2:购置 2 台别克 GL8 PHEV (型号:2024 款 陆尊 1.5T 智享版),预算金额:66 万元 (不含税); 标包 3:购置 3 台大通 G20 ES(型号:2023 款 改款 PLUS 2.0T 汽油 自动豪华版),预算金额:51 万元(不含税); 标包 4:购置 1 台大众帕萨特 380TSI (型号:2024 出众款 380TSI 龙祥版),预算金额:24 万元(不含税)。 1.4★规格型号/主要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技术规范书要求。 1.5★交货期:标包 1、标包 2、标包 3 为自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标包 4 为 自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6 交货地点:上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保期: 标包 1:所有车辆具备整车 6 年 15 万公里质保。三电 8 年 15 万公里质保;标包 2:所有车辆具备整车 3 年或 10 万公里质保; 标包 3:所有车辆具备整车 3 年或 6 万公里质保; 标包 4:所有车辆具备整车 3 年或 10 万公里质保。 1.8 本项目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 4 个。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最高限价为标 包 1:不含税单价:27 万元/台;标包 2:不含税单价:33 万元/台;标包 3:不含税单价:17 万元/台;标包 4:不含税单价:24 万元/台。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 将被否决。★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 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车辆销售。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 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2)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3)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2.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2 应答人应为所应答标包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 2.5 其他要求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 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 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 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 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 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 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 IPASS 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 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 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 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 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 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 进行付款。 (供应商注册流程与 iPASS 电子证书相关流程请登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方自 助服务门户系统(https://www.cuecp.cn)进行操作。) 3)潜在应答人请在神采 E 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 注册账号并登录,若未完成本步骤将影响应答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保证金的退还工作。4.1.3 比选文件费用:售价 100 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潜在应答人可在应答截止时间 后10个工作日内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点击“投 标管理-订单查询”下载比选文件电子发票)。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 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 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 iPASS 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 标采购中心”。 5.3 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 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请在 30 分 钟内用 IPASS 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超时未进行 IPASS 签名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唱价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 010-67882255(转 3 转 3)、在线客服、联系邮箱 hqs-ettp-man@chinaunicom.cn。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 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 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 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 185 号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联 系 人 1:韩贇、马晓婷 电话:18616280645 联 系 人 2:张莹、吉雯瑾 电话:18930930625 电子邮件:hanyun.sh@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号:602811158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 3 转 8)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 3 转 3)或联通智 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线客服或系统支撑联系邮箱 hqs-ettp-man@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联通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 185 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15601672310 电子邮件:wuxc59@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联 系 人: 韩贇、马晓婷、吉雯瑾、张莹 电 话: 18616280645 电子邮件: hanyun.sh@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