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倍琳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就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高分子脱硝技术改造和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高分子脱硝技术改造和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公众参与调查;(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土壤与地下水现状调查;(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完成后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协助办理各项报批手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服务期限: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备案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5.质量要求:按时完成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并通过审批,评价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及《采购人要求》。
6.竞谈有效期:90天
7.最高限价:390,000元(含增值税6%)
8.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服务类别需求;
3.财务要求:响应人近3年(2020年-2022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环保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处理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或污泥处理或医废处理水泥厂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的环境影响服务业绩,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5.信誉要求:响应人未在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信用扣分记录(提供截图佐证资料);
6.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材料,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7日登陆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nyw.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
六、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大厦15楼
联 系 人:郭倍琳
联系电话:18408299709
 
 
 2023 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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