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双洮高速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双洮高速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双洮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临时用地复耕复垦工程劳务招标
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为双洮02工区临时用地复耕复垦工程,工程量为:破除混凝土1852.5m3,复垦种植土回填3135m3。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双洮高速临时用地复耕复垦工程建设。
1.3施工任务划分:
工程段落内:破碎混凝土、复垦种植土回填、复垦种植土运输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以现场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4.2 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4.3 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5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进行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6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首先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到本公告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榆林镇中铁七局02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吕红傲18327589252
6.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6月09日下午14:00时至15:0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9日下午15:00时(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榆林镇中铁七局02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7.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9日下午15:00时(即投标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即递交地点。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
7.5投标人应保证书面递交的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的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9日下午15:00时
8.2开标地点: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榆林镇中铁七局02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9.其它
9.1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9.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销;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4)中标人拒绝按照投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5)中标人在参与投标环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登录后进入劳务频道,可查看公告。
12.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双洮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吕红傲
电 话:18327589252
电子邮箱:2948515839@qq.com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榆林镇中铁七局02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中铁七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桓集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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