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某部手机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NAB-F3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1 | 某部手机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1套 | 2024年12月20日前 | 上海市奉贤区 |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三年。 |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金额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2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线上与线下均可)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13208532@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2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授权代表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报价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供现场核实:
1.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2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俞丽蓉
办公电话:62961113*811
移动电话:13501895110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2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18962239182
采购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