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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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要求,为推进2023年钦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行业)的顺利实施,支持推广应用水稻精准播种机插新技术、早稻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模式,促进我区现代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遴选内容
(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家。分别为:水稻精准播种机插新技术科技示范基地、早稻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科技示范基地。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以及标识牌制作、验收等相关活动。
(二)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5户。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农业机具油料等所需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从事水稻生产、基地种植面积8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具备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展示、指导培训、三产融合、品牌销售等多功能一体化功能,具有引领示范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农技推广能力较强、乐于助人;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能够做到“选好一个、推广一块、带动一片、致富一方”;在钦南辖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应优先选拔。
三、遴选要求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采取实地考核现场打分遴选方式,依据考核分高低确定遴选结果;如参加遴选名额等于指标数,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将不遴选直接通过公示确定实施主体。享受过该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技术模式的主体不得再申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应按程序申报;申报人需填写遴选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人员,经自己自愿,直接评科技示范主体。
四、提供资料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基地规模证明材料;遴选主体法人征信资料;基地建设方案及图片资料等。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必须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到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室(钦州市钦南区锦春路9号),联系电话:0777-2396222,过期不再受理。汇总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在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以后,备案挂牌。
附件:1.2023年钦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机行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报名表
2.2023年钦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机行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报名表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23年钦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行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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