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遂川江罗塘乡防洪工程(嵩阳堤)
发布时间:2021-1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遂川江罗塘乡防洪工程(嵩阳堤)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万安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安县罗塘乡境内;
2.2招标范围:新建护岸、液压抓斗造砼防渗墙、粘土斜墙+液压抓斗造砼防渗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及招标人指定的项目 );
2.3招标金额:约1163.35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1.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須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1.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应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项目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3..1.9投标人应提交其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日期須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2.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人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2.1请填写《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同其他原件一并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 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11 月 18 日9时30分;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说明
8.1关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4江西省住建厅8月3日发布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此前住建部已于2019年7月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故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不可以是临时建造师。
8.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6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
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
(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 17 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
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
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
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9.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万安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191697989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0796-5701786
地 址: 万安县影视旅游城11号
监督机构:万安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6-5709757
2021年10月21号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2、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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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