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浒墅关镇)(运河以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QZB2023-N-G-001
项目名称: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浒墅关镇)(运河以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捌仟零捌拾元整(¥:299808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1、服务工作内容:为居家养老政府援助、补助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含日常照料、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内容。其中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介助的每月每人提供36小时服务,介护的每月每人提供48小时服务;居家养老政府补助对象每月每人提供6小时服务;街道认定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每月每人提供6小时服务。
(1)根据《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苏府办[2013]196号、《苏州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苏虎府规字〔2015〕9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五心”虚拟养老院管理办法》苏高新民规定〔2017〕24号,《关于进一步提速增效,提升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通知》苏高新社(2021)127号,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养老援助补助价格按30元每小时执行。
(2)初步预计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介助服务人数每年2人,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介护服务人数每年2人,居家养老政府补助对象服务人数每年1360人,本项目12个月预算2998080元(以实际居家服务人数为准)。
2、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根据经民政部门审批文件确定的正式名单为准。
3、居家养老补助对象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4、居家养老政府援助、补助对象的标准,以及其享受的服务时间,可能会根据区政府政策的调整而做出相应调整。
(二)服务经营要求:
1、居家养老服务必须使用高新区虚拟养老信息系统,纳入高新区虚拟养老院统一管理、调配;接受区、街道、社区和服务对象的监督,经采购单位同意也可链接自有系统对接数据。
2、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确保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3、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4、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且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5、负责添置服务内容所需设备的购置。
6、前期投入要求:中标单位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开始前所投入的相关设备和服务队伍应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其中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均要求雇员制聘用。
7、中标后,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跟采购单位报备,更换后的人员同样需要在服务的当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提交社保原件时间为服务的下一个月。如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新增服务人员要求同上。
8、服务期间,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抽查服务人员与中标单位的雇佣关系,如发现有未按时或停止缴纳社保或临时更换、增减人员未报备采购单位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9、投标人承诺使用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对服务对象各项信息进行保密承诺,不得外泄。
10、各项具体服务(包含个性服务或套餐式服务)的内容及所对应消费的小时数必须报采购单位及区主管部门通过后方可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驻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确定。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及签到:
在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五)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解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3.本次采购的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687513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9号
联 系 人:沈超
联系方式:0512-6801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68号新尚商业广场A座1212、1213室
联系人:胡嫣婷、蒋华忠
联系方式:15262461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嫣婷
电 话:15262461408
苏州润启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