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东光公安分局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东光分局户籍档案影像化服务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公告2020-11-06
金额
59.7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东光公安分局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C20201276
二、项目名称: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东光公安分局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德元致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9层1号
成交金额:59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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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德元致和 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详细要求: 对东光公安分局2018年以前所有的历史户籍档案,包括:历年来手工填写的原始户口底册、《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及其存根、《准予迁入证明》及其存根、出生证、死亡证明、户口迁移核准材料、其他户口核准材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材料、人工编写的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码登记表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卷宗清理、页码编核、档号校对、破损修复等全面清理、规范建档。 1.档案交接 我公司派项目组专职人员与乙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对接,将户籍档案从档案库房借出,双方进行档案领取交接记录,同时形成档案信息登记表: (1)由专人将档案从档案库房密集架上,按档案案卷排列顺序填单、下架、清点,装入有编号的档案箱内。 (2)我公司由专人将接收的档案按案卷名称形成其电子、纸质目录清点到卷,杜绝出现漏登记或重复登记问题。 (3)由我公司专人对下架接收的档案进行核对、检查,如有错误之处立即联系用户核查更正,在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勘误信息。 (4)我公司计划采用定期分批接收出库和分批验收入库方式进行档案调取,以保证档案原版原貌和原有档案的逻辑顺序。 附:《档案信息登记表》 (5)档案修复 我公司整理岗位人员对破损严重的档案进行修复,档案修复的具体技术标准如下: 修复工作要求按照《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进行操作。修复过程中需要拆卷的档案,在确保档案原件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档案拆卷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要求资料能够还原。应区分对待不同规格和不同纸质的档案。 平整档案根据原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锤平或压平,不得损坏档案,不得破坏数据记录。 档案的裁切严格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可将档案幅面裁小,更不能裁伤、裁坏字迹。切口要求整齐。裁切短边,应一刀完成,裁切长边,可分数刀完成,但各刀口应联接平直,无接刀痕迹。整卷裁切的档案,要求刀口上下垂直,不得出现坡度。 整理岗位人员在档案装订时,视原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用户要求进行线装、包背装或精装。装订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得遮挡任何记录。装订后的资料保证牢固、美观。 整理岗位人员在档案修裱过程中,保证档案不能再次受损。需要进行仔细地观察和分析研究,使裱糊的资料恢复在原来的部位上。 档案裱糊过程中,所须采用的纸张和裱糊剂是由我公司专业人员进行选用的材料,保证是安全的,同时确保档案的长期安全存放。 2.档案整理 我公司档案整理岗位人员在对档案扫描前,对档案进行排序和编页码,标准如下: (1)档案排序:档案资料分类对档案进行排序的校验工作,核对档案的资料顺序和记录档案的物理状况(纸张状况、照片页),包括资料的缺、残、漏、损、重、页码混乱等状况,同时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分类接收清单和出库登记本。 附:《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分类接收清单》 《出库登记本》 编页码:以卷为扫描最小文件夹单位,每卷按页编页码。即对每个需要扫描页以每卷文件为单位,页码都是从“1”开始,依次编码,页码写于每页文件的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确保页码位置统一、整齐,方便质检人员质检图像及保证档案原件完整归还。每个文件的相对页码顺序在扫描后的看图详细著录中由计算机扫描系统自动给出。 遇到目录信息与原文信息不匹配时,需要重新编辑目录。 个别重要档案原件丢失,卷内为复印件或打印件,如个别常表等,需要经查询证实后扫描录入。 (3)档案拆分及标记 档案拆分:在数字化加工全流程中,为避免档案的错、乱、丢、毁,档案盒内的资料不离盒,不进行详细的拆分和组包。档案随盒、盒随工序进行数字化加工。每道加工工序结束后,将档案放回原盒原位,始终保持档案物理位置和逻辑位置的原版原貌。 3.档案扫描 将己经整理过的档案交给扫描操作员,进行档案扫描工作,档案扫描将依据国家档案局下发的《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扫描。 (1)扫描总标准如下: 1)全部采用高分辨率平板扫描仪:扫描分辨率≥300dpi,对于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材料扫描分辨率不能低于600dpi。 2)数字化加工采用彩色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保证数据的多种利用场合。 3)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公安机关档案类别类别划分与档案编写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扫描和著录要求。 4)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 |
提供1年服务期,项目需求中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服务期执行。 | 项 | 1 | 570000 |
2 | 历史户籍档案管理系统 | 德元致和历史户籍档案管理系统 (一)历史户籍档案管理系统服务方案 1、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对大庆市东光公安分局现有的历史档案进行电子化整理,从档案的录入、扫描、展示、统计、与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进行数据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考虑,历史户籍档案管理系统及相关子系统功能技术要求如下: 2、★档案录入子系统 录入子系统主要是面向录入数据的录入工作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档案具备创建案卷功能,录入案卷基本信息以及录入案卷内业务所必需的数据项。(数据项详见二、1.5) 我公司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按录入要求对数据,字段进行录入。并根据录入数据,字段开发历史户籍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界面详见第五部分服务组织方案中内容。 3、档案扫描子系统 本子系统主要是面向档案扫描的扫描工作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将高拍仪及本地上传的图片对应的案卷及案卷内业务的录入信息进行挂接。本子系统应具备对扫描件的裁剪、旋转、预览等功能,扫描件应有材料类型、序号等属性。 4、★档案管理子系统 档案管理子系统主要是面向录入人员、扫描人员、质检人员等。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具备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修改、删除、查看功能,实现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的录入项以及挂接图片的质检、档案盒管理等,应具备新增档案盒、修改档案盒、删除档案盒、档案盒添加及删除案卷,设立档案库房,将完成质检的案卷放入档案盒中,并将档案盒放入到库房中等线上功能,确保数据库房与现实实体库房内档案架、档案盒、档案卷一一对应,方便查找纸质档案。 我公司通过对档案管理子系统的理解,开发以下功能的系统: 档案管理主要是面向录入人员、扫描人员、质检人员等。实现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修改、删除、查看功能,实现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的录入项以及挂接图片的质检、档案盒管理实现新增档案盒、修改档案盒、删除档案盒、档案盒添加及删除案卷,设立档案库房将完成质检的案卷放入档案盒中,并将档案盒放入到库房中,库房应与现实库房一一对应,方便查找纸质档案。 档案管理内包含案卷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盒管理、案卷注销、业务注销、档案库房管理、档案质检等功能。详见第五部分服务组织方案中内容。 5、案卷查询子系统 案卷查询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具有用案卷录入项形成的数据库作为检索条件对全部档案进行模糊或精确查询功能,查询结果应展示案卷的录入信息、案卷内业务录入数据及扫描图片,并提供扫描信息的打印功能。 6、业务查询子系统 业务查询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管理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根据业务录入项进行查询业务,查询结果应展示出业务的录入信息、对应的案卷信息、业务的扫描图片、并提供扫描图片的打印功能。 7、模糊查询子系统 模糊查询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模拟“百度”的搜索模式进行业务查询,查询结果应展示出业务的录入信息、对应的案卷信息、业务的扫描图片、并提供扫描图片的打印功能 8、★ 系统管理子系统 系统管理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其中,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用户管理功能,该功能可实现新增系统用户、删除系统用户、修改用户信息、密码初始化、显示所有用户信息等功能;应具备角色管理功能,角色管理应实现新增角色、删除角色、修改角色、角色权限设置等功能;应具备日志管理功能,日志管理应实现操作日志、系统日志;应具备派出所管理功能,派出所设置应实现新增派出所、修改派处所、删除派出所方便录入人员进行案卷选择派出所 我公司通过对系统管理子系统的理解,开发以下功能的系统。 系统管理主要面向系统维护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用户管理,新增系统用户、删除系统用户、修改用户信息、密码初始化、显示所有用户信息等功能,角色管理实现新增角色、删除角色、修改角色、角色权限设置等功能,日志管理应实现操作日志、系统日志,派出所设置应实现新增派出所、修改派处所、删除派出所方便录入人员进行案卷选择派出所。 系统管理分为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全宗号设置、派出所设置、日志管理详见第五部分服务组织方案中内容。 9、数据分析子系统 数据分析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的分析以统计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示。 10、数据上传子系统 数据上传子系统主要面向系统维护人员。我公司提供的软件可实现与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融合,实现本系统内的历史户籍档案上传到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且不影响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及本系统的正常使用,在后续使用中应能在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查询到相关历史档案。 数据上传子系统与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可按指定服务接口方式自动上报或指定格式进行数据打包上报,实现数据上传对接,实现本系统历史户籍档案相关数据上报至省级平台,要求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可验证性,且符合省级平台相关对接要求,不能影响省级平台的运行,上报数据格式要求满足省级平台调阅相关数据的需求。 11、其他技术要求 我公司通过对其他技术要求的理解,制定以下的技术要求。 (1)本系统采用BS架构,支持谷歌浏览器使用。系统后台部分采用Java开发,采用springboot+mybatis框架,大型关系型数据库平台:其数据库采用oracle11g,前端使用miniui控件+jquery.js开发。 (2)出于安全考虑本系统整体所有界面添加水印、禁止扫描件下载。 (3)本系统打印出的纸质材料或图片,提供校验识别功能,可确认是否修改过图片内容,达到防伪目的。 (4)系统传输数据时,传输数据使用sha-1的加密格式,防止被其他软件截取传输内容,防止数据信息泄露。 (5)该系统可以在公安网内运行。 |
提供1年服务期,项目需求中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服务期执行。 | 个 | 1 | 27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海涛 于朋超 李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18546959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637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梦寒
电 话:6370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DZC20201276-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政法委员会东光公安分局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
下载
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黑龙江德元致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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