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0年普法培训会务服务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0年普法培训会务服务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为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我局将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分批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普法培训。
一、采购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0年普法培训会务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案)。
2.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 经营范围含会务策划,能开具培训服务类发票。
4. 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记录。
5.有专业的社保法律知识解答团队,培训后能负责接受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咨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培训期数及培训对象
2020年11月举办三期,分别在人才园、龙岗区、宝安区举办,人数为200人、150人、150人。培训用人单位名单由社保局提供,
四、培训内容
1、社会保险稽核(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解读;
2、《深圳市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解读。
五、供应商提供具体工作内容
(一)培训场地及通知单位
1.场地需求:需由中标方提供培训场地(深圳人才园除外),场地标准为: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2.根据我方提供的参会用人单位名单,由中标方安排通知、签到,并统计未到场单位人员名单。
(二)培训形式及用餐: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天,含午餐用餐,以及安排授课人员及社保局工作人员午休(人才园除外)。
(三)邀请讲师:由中标方邀请资深讲师,讲师薪酬标准及交通补助按《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务
1.前期准备、初次通知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再次通知用人单位、会场布置、人员安排、指引、签到、摄影摄像、设备准备、统计到会单位数、维持会场秩序、主持人等会务工作。
2.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反馈报告等工作。
每次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汇总情况报市社保局,所有会务结束后,出具总报告交市社保局。
(五)提供培训物品
培训资料、指引牌、品牌矿泉水(上午、下午各一瓶)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人才园或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6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七、公告期限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17:00,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五楼5017、5006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
温伟,88123961,王艳秋,8812395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由采购人发布的,我司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为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我局将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分批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普法培训。
一、采购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0年普法培训会务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案)。
2.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 经营范围含会务策划,能开具培训服务类发票。
4. 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记录。
5.有专业的社保法律知识解答团队,培训后能负责接受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咨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培训期数及培训对象
2020年11月举办三期,分别在人才园、龙岗区、宝安区举办,人数为200人、150人、150人。培训用人单位名单由社保局提供,
四、培训内容
1、社会保险稽核(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解读;
2、《深圳市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解读。
五、供应商提供具体工作内容
(一)培训场地及通知单位
1.场地需求:需由中标方提供培训场地(深圳人才园除外),场地标准为: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2.根据我方提供的参会用人单位名单,由中标方安排通知、签到,并统计未到场单位人员名单。
(二)培训形式及用餐: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天,含午餐用餐,以及安排授课人员及社保局工作人员午休(人才园除外)。
(三)邀请讲师:由中标方邀请资深讲师,讲师薪酬标准及交通补助按《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务
1.前期准备、初次通知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再次通知用人单位、会场布置、人员安排、指引、签到、摄影摄像、设备准备、统计到会单位数、维持会场秩序、主持人等会务工作。
2.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反馈报告等工作。
每次会后物资清点,统计分析汇总情况报市社保局,所有会务结束后,出具总报告交市社保局。
(五)提供培训物品
培训资料、指引牌、品牌矿泉水(上午、下午各一瓶)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人才园或党政机关规定的会议定点酒店。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6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七、公告期限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17:00,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五楼5017、5006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
温伟,88123961,王艳秋,8812395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由采购人发布的,我司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