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教学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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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教学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2023/06/28】 |
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教学综合楼提升 改造项目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教学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81001,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中的第34.2.11条款和34.2.17条款。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19项中《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潭政办【2016】116号文 )条款。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附件1“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修正如下: 附件1: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在投标阶段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 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以现金形式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壹万玖仟元。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中标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室内改造面积约15116.33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及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的第1.5条款工程建设规模:室内改造面积约15116.33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现统一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室内改造面积约15116.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教学综合楼,内部幼儿活动室、午睡室、功能室、厨房、各活动区、走道、卫生间、办公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六、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及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的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现统一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附表一、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现修改如下附表:
注:1.“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书)中的含税单价计算。 2.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3.甲供材料应在“名称、规格、型号”栏备注“甲供”。 4.甲供材料、其他材料费无需填写基准单价。 八、原招标公告上传的附件中的招标控制价电子版现替换新的招标控制价电子版详见新上传的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81001“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双龙校区(一)分园、(二)分园——教学综合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实验幼儿园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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