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智慧化勤务保障系统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项目名称:智慧化勤务保障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HHDUI-W1032
三、采购预算:979万元。
四、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项目概况:紧盯机场保障特点规律,结合现有技术力量,建设机场智慧化勤务保障系统。系统包括智慧指控平台、场监警戒子系统、限制区入侵目标防控子系统、资源调度管理子系统;同时接入飞行保障指挥调度子系统、保障资源管理子系统数据。解决现行机场运行模式存在保障资源调配难、保障手段自动化程度低、外场区运行监控手段少、低慢小目标防控能力弱等问题。推动保障模式由“人力型、粗放式”向“科学化、智慧化、自动化”转变,提高保障质量效益。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成立不少于3年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人所投多点定位设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七)投标人作为项目主体,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民航省会机场或军用机场智慧保障系统、低空目标监控、场面运行智能管控、机场路由规划引导或信息集成等相关项目业绩。
(八)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应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具有高新和信息安全风险相关资质。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意向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及要求如下:
(一)提交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邮箱:1609768605@qq.com。
(二)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88841395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17591272500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技术经济要求
2.采购意向意见建议统计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