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气设施更新改造等三项工程技术服务(监理)竞谈公告(2023-JQSCDL-G3003)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scdl-g3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连某部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就电气设施更新改造等三项工程技术服务(监理),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 电气设施更新改造等三项工程技术服务(监理)
二、项目编号: 2023-JQSCDL-G3003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体概况:本项目为1个标段3个子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8.6149万元,各子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分别为:
1.电气设施更新改造,监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6.4156万元;
2.业务区封围更新改造,监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8.4507万元;
3.伪装防护与应急保障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3.7486万元;
本次招标共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建设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军队相关规定,通过军队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达到合格标准、且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军队相关管理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要求投标供应商内部设置有保密机构、有相关保密制度措施、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等,详见并填写《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二)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或控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申报上级部门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七)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的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28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有1项)。
(八)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九)供应商信誉要求:
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保密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报名、采购人资格审查、竞谈文件发售
(一)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通过采购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要求采购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或控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声明函(格式自拟);
7.近3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各年度审计报告的关键页,以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其他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审计文件不须提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9.近3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8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近3年”指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同类项目”指化工石油行业类单项监理合同额在28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求提供: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报告复印件。
10.信誉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军队采购网信誉截图;
11.填写《保密承诺书》《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12.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采用A4纸幅面(有目录、页码),全部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扫描后上传。
招标人的电子邮箱为:koma016@126.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投标报名时间(采购人发布竞谈公告时间、投标供应商发送邮件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08: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供应商发送邮件后,注意同时与采购人联系(孙先生,电话:18342256368)进行确认。
(二)采购人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以上投标报名资料,仅作为采购人掌握投标供应商报名情况、审查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格、发放竞谈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正式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按照竞谈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交至“竞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相关证明资料。
采购人组成“采购工作小组”(由1名单位主官牵头,吸纳工程、财务、保密、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具体负责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和全程监督),按照《竞谈公告》“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以及军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审查邮箱接收到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可每收到一家审一家,也可集中时间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报名阶段“审查合格”,并不代表开标后专家评委在正式评审阶段的资格审查通过或审查合格。
(三)竞谈文件发售:
1.发售方式:采购人通过电子邮箱免费将《竞谈文件》发送给“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供应商。
2.发送时间:采购人对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于2023年11月22日21:00前,统一将加盖采购人印章的《竞谈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加密后发送至投标供应商的邮箱。
投标供应商查收后,于2023年11月23日9:00前以回复邮件并与招标人电话联系的方式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六、竞谈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3年12月8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盛大厦五楼。
(三)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逾期送达的竞谈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盛大厦五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某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孙先生18342256358
质疑电话:0411-808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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