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宾阳县城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厂区内新增供水能力10万t/d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9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2万元
招标公司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978992286
中标公司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2万元
中标联系人潘秀弟
公告正文
宾阳县城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厂区内新增供水能力10万t/d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宾阳县城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厂区内新增供水能力10万t/d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理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71001001 | ||||
招标人 |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规模:新建翻板滤池 1 座,沉淀池两座。新增敷设1 条 DN800 供水管约 3km,新增加供水能力约 10 万吨/天。主要新建改造配水井、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反冲洗泵房、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池、脱水机房、加药间、配电间。结合一期已建设规模4万m³/d,宾阳县给水厂总规模达到14万m³/d。进厂道路部分主要内容:道路长度为691.319m,双向道路规划红线为12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配套路灯照明、雨水管等设施。根据宾阳县现状管网存在水管网覆盖不完全、部分老旧城区给水管网破损严重、居民高峰期用水困难、管道经常破裂爆管等问题,本次方案结合水厂二期建设,主要在临江路、强生路、东环路以及西环路新建给水管道,以实现给水系统完善,提高供水保障率和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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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08-17 09:30:00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 年8 月1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 年8 月23 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920000.00 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580日历天 | ||||||
总监工程师 | 潘秀弟(注册编号:45005172;身份证号:452228********507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资质 |
专业资质·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甲级;服务·监理·机电安装
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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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内容公示 | /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990000.00 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580日历天 | ||||||
总监工程师 | 黄金麒(注册编号:45005385;身份证号:452129********00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资质 | 综合资质 | ||||||
奖项内容公示 | /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1850000.00 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580日历天 | ||||||
总监工程师 | 李经崇(注册编号:45000880;身份证号:452123********59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奖项内容公示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8978992286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253082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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