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2)三虎破管字第014号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2022)浙03破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虎集团”)破产重整,并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2021)浙03破8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便于三虎集团破产重整案资产评估工作的高效开展并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管理人决定公开择优选聘评估机构。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库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且不存在应回避情形。
2.具有从事整体资产评估、各类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的资质。
3.评估机构和参与评估项目的工作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本函发布之日,拥有10名资产评估师以上。
5.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近两年内承办过的破产案件资产评估业务不少于5件。
二、评估工作要求
1.评估对象及范围
(1)、三虎集团所有的坐落于龙湾区滨海新区龙湾工业园区E-05-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证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4984号】,土地面积:20003.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上建有综合楼、搅拌楼、仓库、上料区、1#门卫、2#门卫、研发车间、车间(3#线)、配电房等地上建筑物,上述建筑物已竣工验收,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119.91平方米;
(2)、三虎集团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横街船厂路100号的海域使用权(登记编号:浙2012036),项目名称为砂石料码头工程,性质为经营性,宗海面积为1.2884公顷,海域等别为二等,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该海域使用权的有效期限为2012-4-5至2062-4-4;
(3)、三虎集团所有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车辆49辆,小型汽车15辆;
(4)、三虎集团所有的注册号为1122116,商标名称为三虎的商标,国际分类为第19类-建筑材料,该商标的有效期限为2017-10-28至2027-10-27;
(5)、三虎集团所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混凝土生产线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资产的盘点、勘查、评估工作;
(6)、三虎集团全资子公司温州新虎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工作。
上述评估对象及范围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请详询管理人确定的联系人。
2.评估方式
根据本次评估对象适用适宜方法进行评估,并根据管理人要求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3.服务期限
自接受委托之日至重整完成或相关资产处置完成之日止。
4.工作要求
(1)应同时指派3名以上评估师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评估工作;
(2)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要求紧,应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委托对象的评估工作,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相关报告;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评估机构遴选原则
由管理人统一打开密封的报价资料后,在满足上述承诺条件的基础上,由管理人参照《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破产审计、评估、诉讼代理机构选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综合评估机构规模、过往业绩、工作方案、收费报价、工作时限等因素遴选评估机构,并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四、委托合同的签订
管理人将在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后3日内与中选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必须充分考虑到本项目存在疑难复杂的可能情况,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并出具报告。
2.投标人投标即视为承诺必要时的再次清点、复评三虎集团资产(包括且不限于三虎集团及温州新虎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到期后的再评估、对外投资、其他资产以及追回或可能追回的其他财产等专项评估)等,均在本次报价范围之内,不再另行收费。
3.本项目评估费用将在破产重整完成或破产财产处置变价后支付。
4.受邀机构对本询邀函的内容以及在本次遴选过程、后续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三虎集团的资产负债信息、重整信息、投资人、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等材料和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复制、披露、传播相关材料和信息。
5.受邀机构可以不对本管理人的遴选邀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更改。
6.本次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无需向参与单位解释、说明或告知入选与否的理由。如只有一家机构参与遴选的,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将该家机构作为本项目评估机构。
五、遴选文件和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时
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应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管理人处。(以快递寄出的,应于截止日前寄送至上述地址)
遴选文件密封寄送到以下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8楼,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潘瑞翔
电话:139 5883 5652
参与遴选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评估资质证明文件、评估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破产评估案例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照附件“报价函”模式参与遴选,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特此询邀!
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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