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4年度龙游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98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8〕41号)及《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调整及经费保障的通知》(衢市监计〔2020〕9号)文件要求,委托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动态汽车衡、心电图、焦度计等检定资质能力范围内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79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8〕41 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县(市、区)级计量行政部门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县强制定
工作由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其中充电桩等强制检定器具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未建标无法检定,根据"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由上级部门内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唯一指定的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检定。故我局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采购 2024 年度龙游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百灵中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饶女士
联系电话:1876707287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31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7011687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