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用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17.5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00-03562
预算金额217.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用工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用工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3562
项目名称: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用工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75,472.00
最高限价(元):2,175,472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为加强用工规范和管理,以政府采购方式满足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
一、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项目和范围为:中心及各分支机构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服务期为3年,合同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进场开展工作,合同期以进场开展工作起算,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签订下期合同。
3.本项目招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人身安全保障及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一切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1.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按采购人岗位要求、编制等需求提供相应物业人员。物业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所有物业人员的人事、劳资、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要求中标单位给物业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提供为物业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服务。
3.物业员工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物业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4.物业员工入职后,如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5.物业员工报酬所得,不得低于锦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三、岗位条件、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本次采购划分为七个范围
(一)保洁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一中心及各站、军休二中心及各站、军休三中心及各站、光荣院、政策咨询大厅、军供站、转业军官及退役士兵培训中心的公共区域,含有瓷砖覆盖的地面、墙面;天棚风口、检修口表面;门斗、客梯、货梯、走廊、消防通道及电梯前室、墙面装饰画、踢脚线、柱子、装饰墙面、立面造型、安全门、休息椅、梯口按扭、楼梯扶手、垭口、消火栓、消防卷帘、墙面风口及检修口、安全指示、开关面板、垃圾桶。室外门玻璃、门帘、地垫、台阶、室外广场地面、球场、地面上垃圾桶、装饰物及休息椅。卫生间(含开水间、淋浴间、清洁间、浆洗间)的墙地砖、镜子、台面、洁具、隔断、垃圾桶、纸盒、皂液盒、门、垭口。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理疗室、办公室桌椅及设施清洁。日常生活垃圾清理、雨雪清理。各场所门窗玻璃清洁(每年不少于2次),各场所室外墙体清洁(每年不少于2次)。各场所疫情防控日常消杀及每月一次的全面消杀。
1、  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2、  服从上级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3、  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  每天对所管区域公共楼梯走廊清扫,做到无脚印、无明土。
5、  所有保洁工具应当保持干净、卫生。
6、  及时清理垃圾筒里的垃圾。
7、  对所管区域的卫生间保持干净、地面无积水每天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8、  临时交代的其他工作,要求及时完成。
(二)电工、水暖工、维修工工作
工作职责:保证公共雨、污水管道通畅;泵房、配电间、低压间、各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检修检测;照明、指示灯具、开关更换维修,院内照明灯、楼道灯、各房间内及会议室照明灯更换维修;总配电箱保养与检测。用电设备、给排水、强弱电系统的维修养护工作的维修;军休一、二、三中心办公区域和休干家中的暖气管路、日常公共使用的水管、水龙头进行检查更换维修;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1、  持证上岗,必须经过国家安安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  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3、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随叫随到,满足军休干部的维修要求维修合格率、用户满意率达到100%.
4、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正常的维修范围内不得向军休干部提无理要求,刁难用户。
(三)食堂工作
工作职责: 主、副食制作;主、副食储藏间、操作间、清洁间、水房、餐厅、专用楼梯墙面、地面、扶手、下水篦子、窗台、踢脚线、垃圾桶、电梯、顶棚。操作台、灶台、水池(槽)、置物架、冷柜、蒸饭车、电饼铛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清洁。
1、 食品卫生管理是机关物业后勤保障的重要一环,职工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执行,并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2、 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确保服务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装(含帽子、口罩、手套、衣裤),讲究卫生,接触食品、餐具前要洗手、消毒,保证食品卫生;
3、 厨师、面点师、西点师需持证上岗。
4、 以礼貌热情、微笑的服务态度对待用餐人员,保证服务的优质性。
5、 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餐厅卫生,将桌面、地面、餐台干净,椅子归位,要求一餐一清理。及时将每餐撤下的餐具送往洗消间,待清洗后擦拭干净归位。每天下班前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洗保洁。每季度对食堂区域内的桌布、门、窗帘进行清洗。
人员要求: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勤劳朴实、无传染病史、文明礼貌,全体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由物业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四)绿植养护工作
工作职责:要求花草树木修剪、施肥、灌溉、病虫害预防、绿化移植及时,整体美观无杂草、杂物等
1、  花草的种植及日常整理。
2、  定期对绿植进行修剪、喷药除虫、松土、除草、施肥。
(五)护理员工作
工作职责:夜班护理员:负责照顾在院所有荣军日常生活照护。卧床及生病荣军餐食配送、打水、喂食、餐后清洁、更换尿裤尿垫或协助入厕、翻身拍背、叮嘱喂药、看针护理。荣军衣物清洁、荣军居室、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阳台卫生清洁。24小时护理制,白天照顾,夜间巡视查房。荣军出入登记,每天防疫测温、消毒等。
工作职责:白班护理员(至少一名男性):负责光荣院1—4层公共区走廊、会议室、活动室、淋浴间2个、水房、茶歇室、理发室、护理站、值班室,公共卫生间等卫生。荣军居室及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卫生间、阳台卫生清洁。及荣军每周洗澡、换季衣物物品晾晒,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和类似部门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品行端正。
3、日常对待荣军要有责任心、有耐心照看好荣军的日常生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理疗师
工作职责:为更好的服务军休干部,理疗师负责为军休干部平时活动后的测量血压以及日常做好理疗保健按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保障休干健康。
1、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热爱学习,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2、具有一定的中医理论,传统的中医推拿、按摩等养生技术。
3、具有两年以上的理疗和类似部门工作经验,会操作理疗仪器。
(七) 、医生
工作职责:为更好服务光荣院荣军,医生负责为荣军提供紧情况况下的救治及日常性身体状况的检查。
1、 年龄:55岁以下。
2、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 专业: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4、 执业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 职称:医师及以上。
6、 执业专业:全科或内科或中西医结合。
  以上七项采购项目范围的费用全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
 
有关要求:
    1、所用人员必须是非退休人员和无违法违纪人员。我方每季度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险、服装费、管理费, 工伤意外险等费用拨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按月及时发放和缴纳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对服务人员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负责任行为我方将视情节提出警告,情节严重时可根据其性质进行处理,处理包括罚款(50-100元)、清退,罚款在物业费中扣除,造成损失和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2、选派的人员要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经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要害岗位的人员须经我方考察通过,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随时接受我方检查监督,对服务不满意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有权要求调换,我方对关键岗位人员可优先自行安排。
    3、物业公司应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各种事故由物业公司负全责。
4、服务人员应须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等规定,否则我方有权要求调换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因操作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物品价值赔偿;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完成托管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我方因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物业公司应全面建立物业服务人员及工作内容的相关档案,采购方每年至少两次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如有未建立相应档案或合同条款未落实的情形,采购方将督促整改,如达不到采购方合同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排除今后合作可能。
6、物业公司在职员工应不少于60人(劳动合同备查),确保采购单位用工稳定。
7、、采购单位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评打分,评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费用;评分75-89分,支付当月费用的百分之七十;评分60-74分,支付当月费用的百分之五十;评分60分以下,支付当月费用的百分之三十;连续两个月评分60分以下,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核标准:
考核(一)
范围
工作细则
质量标准
评分标准
门厅及楼层
拖静地面
无垃圾、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地面上光
明亮、无刮痕
未达标准扣1分
刮净门厅低位玻璃
光洁、明亮
未达标准扣1分
刮净门厅高位玻璃
光洁、明亮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垃圾桶表面
干净、无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清洗垃圾箱表面
无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清理垃圾
无积存垃圾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不锈钢设施
光洁、明亮
未达标准扣1分
公共设施清洁
光洁、明亮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高位设施
无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边角处理
无污渍、无印记
未达标准扣1分
标识牌、表示牌、烟感玻璃
光亮、洁净
未达标准扣1分
巡回保洁
无垃圾、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卫生间
扫、拖抹干净地面
无垃圾、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清洗厕具、洗手台
无污渍、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玻璃镜
光洁、明亮
未达标准扣1分
冲洗地面
无垃圾、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擦拭垃圾桶周围
无垃圾、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擦拭隔板、门
无积尘、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风口位
无积尘、污垢
未达标准扣1分
清洁高位照明设施
无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天花、排风口
无积尘、蛛网
未达标准扣1分
巡回保洁
无垃圾、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扫净梯级及地面
无垃圾、杂物
未达标准扣1分
安全通道
拖净梯级及地面
无垃圾、污渍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梯级扶手
无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防烟门
无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墙身及天花除尘
无积尘、蜘蛛网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照片设施
无积尘
未达标准扣1分
抹净消防设施
无积尘、污垢
未达标准扣1分
室外清扫
室外环境卫生清理
无垃圾、大的石子
未达到标准扣1分

   
考核(二)
工作细则
评分标准
1.按时提供早、中、晚餐
未达标准扣1分
2.食堂、配菜间卫生符合要求
未达标准扣1分
3、餐具每天消毒,炊具要定期消毒,
未达标准扣1分
4.按人数制餐、严格把控杜绝浪费
未达标准扣1分
5.餐厅厨房设施、设备按要求操作使用,每天巡检一次,定期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未达标准扣1分
6.每周提前制定好食谱,并定期合理调整和创新食谱。
未达标准扣1分
7.食堂所储存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打扫整理和检查,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发霉、变质。
未达标准扣1分
8.配料、锅头、工作台、洗菜池、洗碗池和一切排水沟使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整洁、畅通。
未达标准扣1分
9.. 厨房工具用完后,摆放有序,刀和砧板每次用完后需彻底清洗干净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
未达标准扣1分
10.冷藏柜定期解冻、清洗,保持制冷效果和柜内清洁卫生
未达标准扣1分
11.餐饮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执业资格证
未达标准扣1分
12. 注重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未达标准扣15分

 
 
 
   
 
   
 
 
 
 
 
考核(三)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护理人员有健康证、养老护理岗位培训证。
未达标准扣1分
2. 餐食配送、打水、喂食、餐后清洁、更换尿裤尿垫或协助入厕
未达标准扣1分
3. 为生病荣军翻身拍背、吸氧、洗澡、叮嘱喂药、看针护理。
未达标准扣1分
4. 荣军衣物清洁、荣军居室、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阳台卫生及玻璃清洁
未达标准扣1分
5. 每日白天及夜间巡视查房。
未达标准扣2分
6. 荣军出入登记,写好工作日志。
未达标准扣1分
7. 荣军每周洗澡、换季衣物物品晾晒。
未达标准扣1分
8. 老荣军要有责任心、有耐心、有爱心服务态度好。
未达标准扣1分
9. 医生执业医师证、医术高超,日常体检,生病救治。保障荣军身体健康。
未达标准扣2分
10.理疗师负责为军休干部平时活动后的测量血压以及日常做好理疗保健按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保障好休干身体健康
未达标准扣1分
11.走廊、会议室、活动室、淋浴间2个、水房、茶歇室、理发室、护理站、值班室,公共卫生等符合清洁标准。
未达标准扣1分
12.光荣院荣军每天测量体温,隔一天做一次抗原检测。
未达标准扣1分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为3年,合同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进场开展工作,合同期以进场开展工作起算,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签订下期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
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若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无法完成上述要求,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延安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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