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物业项目用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17.5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范围 | 工作细则 | 质量标准 | 评分标准 |
门厅及楼层 | 拖静地面 | 无垃圾、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地面上光 | 明亮、无刮痕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刮净门厅低位玻璃 | 光洁、明亮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刮净门厅高位玻璃 | 光洁、明亮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垃圾桶表面 | 干净、无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清洗垃圾箱表面 | 无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清理垃圾 | 无积存垃圾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不锈钢设施 | 光洁、明亮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公共设施清洁 | 光洁、明亮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高位设施 | 无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边角处理 | 无污渍、无印记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标识牌、表示牌、烟感玻璃 | 光亮、洁净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巡回保洁 | 无垃圾、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卫生间 | 扫、拖抹干净地面 | 无垃圾、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清洗厕具、洗手台 | 无污渍、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玻璃镜 | 光洁、明亮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冲洗地面 | 无垃圾、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擦拭垃圾桶周围 | 无垃圾、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擦拭隔板、门 | 无积尘、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
| 抹净风口位 | 无积尘、污垢 | 未达标准扣1分 |
清洁高位照明设施 | 无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天花、排风口 | 无积尘、蛛网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巡回保洁 | 无垃圾、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扫净梯级及地面 | 无垃圾、杂物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安全通道 | 拖净梯级及地面 | 无垃圾、污渍 | 未达标准扣1分 |
抹净梯级扶手 | 无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防烟门 | 无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墙身及天花除尘 | 无积尘、蜘蛛网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照片设施 | 无积尘 | 未达标准扣1分 | |
抹净消防设施 | 无积尘、污垢 | 未达标准扣1分 | |
室外清扫 | 室外环境卫生清理 | 无垃圾、大的石子 | 未达到标准扣1分 |
考核(二)
工作细则 | 评分标准 |
1.按时提供早、中、晚餐 | 未达标准扣1分 |
2.食堂、配菜间卫生符合要求 | 未达标准扣1分 |
3、餐具每天消毒,炊具要定期消毒, | 未达标准扣1分 |
4.按人数制餐、严格把控杜绝浪费 | 未达标准扣1分 |
5.餐厅厨房设施、设备按要求操作使用,每天巡检一次,定期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 未达标准扣1分 |
6.每周提前制定好食谱,并定期合理调整和创新食谱。 | 未达标准扣1分 |
7.食堂所储存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打扫整理和检查,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发霉、变质。 | 未达标准扣1分 |
8.配料、锅头、工作台、洗菜池、洗碗池和一切排水沟使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整洁、畅通。 | 未达标准扣1分 |
9.. 厨房工具用完后,摆放有序,刀和砧板每次用完后需彻底清洗干净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 | 未达标准扣1分 |
10.冷藏柜定期解冻、清洗,保持制冷效果和柜内清洁卫生 | 未达标准扣1分 |
11.餐饮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执业资格证 | 未达标准扣1分 |
12. 注重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 未达标准扣15分 |
考核(三)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1.护理人员有健康证、养老护理岗位培训证。 | 未达标准扣1分 |
2. 餐食配送、打水、喂食、餐后清洁、更换尿裤尿垫或协助入厕 | 未达标准扣1分 |
3. 为生病荣军翻身拍背、吸氧、洗澡、叮嘱喂药、看针护理。 | 未达标准扣1分 |
4. 荣军衣物清洁、荣军居室、床品整理更换与清洁、阳台卫生及玻璃清洁 | 未达标准扣1分 |
5. 每日白天及夜间巡视查房。 | 未达标准扣2分 |
6. 荣军出入登记,写好工作日志。 | 未达标准扣1分 |
7. 荣军每周洗澡、换季衣物物品晾晒。 | 未达标准扣1分 |
8. 老荣军要有责任心、有耐心、有爱心服务态度好。 | 未达标准扣1分 |
9. 医生执业医师证、医术高超,日常体检,生病救治。保障荣军身体健康。 | 未达标准扣2分 |
10.理疗师负责为军休干部平时活动后的测量血压以及日常做好理疗保健按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保障好休干身体健康 | 未达标准扣1分 |
11.走廊、会议室、活动室、淋浴间2个、水房、茶歇室、理发室、护理站、值班室,公共卫生等符合清洁标准。 | 未达标准扣1分 |
12.光荣院荣军每天测量体温,隔一天做一次抗原检测。 | 未达标准扣1分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为3年,合同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进场开展工作,合同期以进场开展工作起算,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签订下期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
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若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无法完成上述要求,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延安路四段八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