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
金额
3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724086
-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 项目地点: 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交叉口
-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总用地面积9841平方米,一期新建建筑面积5176平方米,工程签约合同价2347万元(包括暂估价专业工程262万元,文明安全施工费31.8万元)
- 项目总预算: 3500.00万元
- 服务内容: 迁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00天
- 质量要求: 按时按要求进行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80000元 ,上限:80000元
- 价格说明: 价格按8万元一次性包干。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7-25 09:49 至 2023-07-28 09:4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列入政府投资性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预选承包商。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7月2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老师
- 联系电话: 65856077
- 联系地址: 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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