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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2023年智能维护深化试点自研边缘网关合作伙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2023年智能维护深化试点自研边缘网关合作伙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智能维护深化试点自研边缘网关合作伙伴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383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
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台) | 交货地点 |
1 | 边缘网关 | 110739 | 天津、辽宁、河南、河北、广西、陕西,具体以订单中规定 的地点为准。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60% | |
2 | 第二名 | 40%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18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
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
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
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
币)。
2.1.6投标人2022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应达到20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
2.1.7本项目生产方式接受委托生产模式,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自研成果转化以及产品的生产、交付、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2.1.8如本项目非投标人自行生产,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仅能委托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厂商生产,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以及与受委托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委托生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
2.1.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
2.1.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11 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的生产厂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至少具备1个网关同类产品(网关或FSU)生产导入案例。
1.如本项目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则要求投标人:
(1)须提供能明确体现出时间的相关案例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项目团队任命书、结项证明等)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述网关同类产品生产导入案例须提供一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证明,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合同正文和合同对应的
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未提供。
2.如本项目非投标人自行生产,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要求投标人:
(1)须提供能明确体现出时间的受委托生产厂商的相关案例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项目团队任命书、结项证明等)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加盖受委托生
产厂商的公章;
(2)上述网关同类产品生产导入案例须提供受委托生产厂商的受委托证明(委托生产协议或合同),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受委托
合同正文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未提供。
注:①如果提供的是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至少一份该网关同类产品的订单或委托单,时间以订单或委托单为准;
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A.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B.如合同为单项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
于合同含税金额的10%;如合同为框架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上述有效订单或委托单含税总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四个条件,方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b、发票购买方与
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网上税务系统查询途径: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④网关是指具备数据汇聚、协议转换、数据转发等功能的用于连接多个不同网络的设备,且合同中产品名称须包含“网关”字样(如为投标人自行生产,
则此处合同指销售合同;如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此处合同指该生产厂商的受委托合同)。如果所提供的合同中无法明确看出产品具备数据汇
聚、协议转换、数据转发、用于连接多个不同网络等功能,须提供产品技术文档等其他证明文件。
2.1.12 投标人应在天津、辽宁、河南、河北、广西、陕西共计6个省份设置售后服务机构。
(1)对于已设置售后服务机构的省份:
①如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自有,则投标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扫描件;
②如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租赁,则投标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租赁发票或房租汇款凭证(发票或汇款凭证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
最近一次)扫描件,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且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需涵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2)对于未设置售后服务机构的省份,须提供承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设置售后服务机构的承诺函。
2.1.13
(1)如本项目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应具有自有或租赁的生产厂房,且厂房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米。
(2)如本项目非投标人自行生产,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受投标人委托的生产厂商应具有自有或租赁的生产厂房,且厂
房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米。
注:①如为自有,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扫描件,购置时间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②如为租赁,则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租赁发票或房租汇款凭证(租赁发票或汇款凭证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最近一次)扫描件,租
赁合同签署日期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且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需涵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如原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无法覆盖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则需同时提供原有租赁合同、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最近一次的原有租赁合同的租赁发票或房租汇款凭证以及续租合同扫描件,
原有租赁合同须至少覆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续租合同应覆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且签署日期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2.1.14 如本项目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则投标人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以下设备;如本项目非投标人自行生产,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受投标
人委托的生产厂商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以下设备:
(1)至少具备2条SMT(表面组装技术)产线;
(2)至少具备2台SPI(锡膏检测)设备;
(3)至少具备2台AOI(自动光学检测)设备;
(4)至少具备1台X-ray设备;
(5)至少具备1台波峰焊设备。
注:①SMT产线至少包括锡膏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机等三类设备;
②如为自有,则须提供购置合同关键页(首页、设备型号页、金额页、签章页)和购置发票扫描件,购置合同签署时间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③如为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首页、设备型号页、租赁期限页、租金及付款周期页、签章页)和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最近一次的租赁发票扫
描件,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且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需涵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如原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无法覆盖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则需同时提供原有租赁合同关键页、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最近一次的原有租赁合同的租赁发票以及续租合同关键页扫
描件,原有租赁合同须至少覆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续租合同应覆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180日且签署日期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2.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如本项目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则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本项目非投标人自行生产,为投标人委托生产厂商生产,则投标人和受投标人
委托的生产厂商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边缘网关“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
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
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
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
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
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
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须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
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
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8号楼1层供应链管理部,收件人:马民,联系电话:13039047601】。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
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 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 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 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 联系及异议 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马民、施秋红、刘亮、常东旭、杨林、吴桐、陆一平】
电话:/ 电话:【13039047601、189139679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amin.jszbtx@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异议接收邮箱:【liuliang.jszbt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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