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研究院(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炼化研究研究(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炼化研究研究(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
本项目主要采办高纯氮气、高纯氢气等工业气体一批,服务期限为3年。 |
2022.07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承担纳税义务及违法责任并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GB/T19001或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等资质; 3、经营范围满足供货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投标的,需提供负责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PX合成新型高效低压甲醇催化剂技术研究相似业绩2个(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信誉等需要: (1)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无不良财务状况;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②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③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④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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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炼化研究研究(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附件1: 资格预审邀请书()-格式.docx 资格预审邀请书()-格式.docx
附件2: 炼化研究院(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购公示.docx 炼化研究院(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购公示.docx
附件3: 炼化研究院(北京)实验室气体框架协议项目6.10.pdf 炼化研究院(北京)实验室气体框架协议项目6.10.pdf
公司名称(全称) | ||||||||
公司类型 | 民营企业(是/否)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拟参与的项目 | ||||||||
人员总数及 组成情况 | 人员总数: | |||||||
人员总数及 组成情况 | 组成情况 | |||||||
人员总数及 组成情况 | 管理人员: | |||||||
人员总数及 组成情况 | 技术人员: | |||||||
人员总数及 组成情况 | 操作人员: | |||||||
财务状况 | 注册资金 | 固定资产 | ||||||
财务状况 | 净资产 | 长期负债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 | 近三年平均利润 | ||||||
注册地址 | ||||||||
联系公司地址 | ||||||||
联系(授权人)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编 |
本公司员工姓名 | 性别 | 在本公司职务 | 与海油人员关系 | 相关的海油人员姓名 | 海油人员在职情况 | 海油人员级别 | 离职/退休时间 |
示例:李XX | 女 | 法定代表人 | 妻侄子之母 | XXX | 海油xx单位 | T8 | ———— |
示例:张XX | 男 | 公司顾问 | 本人 | 本人 | 退休(原就职于海油XX单位) | M9 | 2017年5月26日 |
关联人员 姓名 | 性别 | 在本公司职务 | 在本公司 持股比例 | 关联公司名称 | 在关联公司职务 | 在关联公司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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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号 | |
2 | 合同名称 | |
3 | 项目所在地 | |
4 | 买方名称 | |
5 | 买方地址 | |
6 | 买方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7 | 合同总价 | |
8 | 合同签订日期 | |
9 | 合同货物最终验收证明签署日期 | |
10 | 供货内容描述(包括主要技术规格、型号、所承担的工作等) |
项目 | |||
1.流动资产 | |||
2.应收账款 | |||
3.存货 | |||
4.总资产 | |||
5.流动负债 | |||
6.总负债 | |||
7.年内到期债务 | |||
8.营业收入(销售收入) | |||
9.利润总额 | |||
10.净利润 | |||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注册资金 | |||
13.实有资本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性能 | 状态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性能 | 状态 | 备注 |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拟任本项目职务 | 资质证书 | 专 业 | 职 称 |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拟任本项目职务 | 资质证书 | 专 业 | 职 称 |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拟任本项目职务 | 资质证书 | 专 业 | 职 称 |
序号 | 主要产品名称 | 技术优势 |
1 | ||
2 | ||
3 |
投标人名称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意向确认书 | 提交《投标向确认书》,具有投标意见。 | |||||
2 | 关联关系审查 | 各投标人之间应无关联关系。 |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年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 |||||
4 | 注册资本 |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XX万元。 | |||||
5 | 企业资质 | 具有XXX及以上资质(若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类)。 | |||||
6 | 关键人员资质(工程类) |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
7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具有投标项目相同或类似技术要求的合同业绩2个,且使用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货物合同业绩以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为证明材料,工程合同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为证明材料,服务合同以合同和服务验收为证明材料)。 | |||||
8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提交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9 | 体系认证 | 具有GB/T19001或ISO9000质量认证(生产型),证书在有效期内。 | |||||
10 | 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入库) | 验资报告必须为完整版,包括报告及相应附页。如供应商提供验资报告有困难,则需提供“公司章程”等用以说明企业股东出资比例情况。 | |||||
11 | 财务状况 | 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 |||||
12 | 受控或禁止使用供应商要求 | 查询炼化公司《禁止使用和风险提示供应商清单》,没有在中国海油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没有被海油列入违规名单。 | |||||
13 | 供应商入库承诺说明 | 提供《关于供应商入库承诺说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人员在炼化公司库内不存在关联公司。 | |||||
14 | 廉洁诚信 | 提供《供应商廉洁诚信商业往来声明书》。 | |||||
15 | 中国海油人员及亲属在本公司任职情况说明 | 提供《关于中国海油人员及亲属在本公司任职情况说明》。 | |||||
16 | 成立时间 | 投标人成立超过三年。 | |||||
结论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炼化研究研究(北京)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 本项目主要采办高纯氮气、高纯氢气等工业气体一批,服务期限为3年。 | 2022.07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承担纳税义务及违法责任并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GB/T19001或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等资质; 3、经营范围满足供货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投标的,需提供负责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PX合成新型高效低压甲醇催化剂技术研究相似业绩2个(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信誉等需要: (1)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无不良财务状况;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②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③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④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版本 |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发布日期 |
高ok | 3018.94 |
序号 | 气体产品名称及规格 | 北京3年需求 |
1 | 氧气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60 |
2 | 空气/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1 |
3 | 氢气/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570 |
4 | 氨气\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90 |
5 | 氩气1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120 |
6 | 氮气\W99.999%\PN14.5MPa±PNO.5MPa\40L | 630 |
7 | 氢气W99.9%\40L/瓶\16瓶/组\PN14.5MPa±PNO.5MPa | 1 |
8 | 氮气1W99.9%\40L/瓶\16瓶/组\PN14.5MPa士PNO.5MPa | 1 |
9 | 乙炔\W99.8%\PNO.5MPa\40L | 3 |
10 | 标准气体\PN10.0MPa\8L:3.000%的13-丁二烯、2.000%的丁烯-1、0.4000%的戊烯-1、0.2000的2-甲基-2-丁烯、2.000%的乙烯、4.000%的乙烷、1.000%的乙炔、3.000%的丙烯、1.000%的丙二烯、6.000%的丙烷、5.000%的甲烷、1.000%的顺-2-丁烯、0.3000%的顺-2-戊烯、1.000%的一氧化碳、3.000%的二氧化碳、300PPM的环丙烷、12.50%的氢气、1.000%的异丁烯、5.000%的异丁烷、1.000%的异戊烷、4.000%正丁烷、1.000%的正戊烷、0.4000%的正己烷、1.000%的氧气、3.000%的反-2-丁烯、0.2000%的反-2-戊烯、38%的氮气。 | 6 |
11 | 标准气体\PN10.0MPa\8L:1.000%的硫化氢、99.000%的甲烷 | 6 |
12 | 10%的氢气(H2)与90%的氩气(Ar)的混合气/40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5%,不确定度±0.5% | 1 |
13 | 10%的氨气(NH3)与90%的氨气(He)的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4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士1% | 12 |
14 | 10%的一氧化碳(CO)与90%的氨气(He)的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 | 12 |
15 | 混合气体500PPM\甲烷、空气平衡气\8L10MPa接头:W21.8右旋 | 1 |
16 | 混合气体2000PPM\甲烷、空气平衡气\8L\10MPa接头:W21.8右旋 | 1 |
17 | 氢气1W99.999%\PN14.5MPa±PNO.5MPa\8L\W21.8左旋 | 1 |
18 | 10%的氧气(O2)与90%的氨气(He)的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 | 6 |
19 | 10%的氢气(H2)与90%的氩气(Ar)的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5%,不确定度±0.5% | 12 |
20 | 10%的甲烷(CH4)与90%的氩气(Ar)的混合气/40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5%,不确定度±0.5% | 12 |
21 | 液氮/W99.999%\低压及中压\160~200升杜瓦罐L为单位 | 2500 |
22 | 液氨\W99.999%\低压\250升杜瓦罐L为单位 | 1100 |
23 | 乙烯\气态\40L\99.9% | 1 |
24 | 丙烯\气态40L\99.9% | 1 |
25 | 二氧化碳氢气混合气\C02:10%/He:90%/8L钢瓶/10MPa | 3 |
26 | 标准气体\氢气硫化氢200ppm10MPa/8L钢瓶氢气纯度99.9% | 3 |
27 | 一氧化碳\W99.90%40L/瓶\PN14.5MPa±PNO.5MPa | |
28 | 混合气/丙烯:氢气:一氧化碳=1:1:1\氧气<5ppm(vol)\硫≤1ppm\氯≤1ppm/8L | 30 |
29 | 一氧化碳/W99.90%8L/瓶\PN14.5MPa士PNO.5MPa | 30 |
30 | 一氧化氮烟气分析仪标气\PN10.0MPa\8L\NO:100mg/m3/平衡N2 | 1 |
31 | 二氧化硫烟气分析仪标气\PN10.0MPa\8L\SO2:100mg/m3/平衡N2 | 1 |
32 | 一氧化碳标准气\PN5.OMPa\8L\CO:50ppm/平衡N2 | 1 |
33 | 二氧化氮标气\PN10.0MPa\8L\NO2:50mg/m3/平衡N2 | 1 |
34 | 二氧化碳标气\PN10.OMPa\8L\C02:8VOL%/平衡N2 | 1 |
35 | 正丁烷\三纯度99.9%\50kg/瓶\以kg计价 | 1 |
36 | 异丁烷\三纯度99.9%\50kg/瓶/以kg计价 | 1 |
37 | 甲烷\PN14.5MPa±PNO.5MPa\40L\99.99% | 1 |
38 | 乙烷\三纯度99.9%\10kg/瓶 | 1 |
39 | 乙烯三纯度99.9%\10kg/瓶 | 1 |
40 | 混合气:24%的二氧化碳(CO2)与71%的氢气(H2)与5%的氩气(Ar)混合气/40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以上为体积比 | 30 |
41 | 混合气:24%的二氧化碳(CO2)与71%的氢气(H2)与5%的氩气(Ar)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以上为体积比 | 40 |
42 | 混合气:24%的二氧化碳(CO2)与3%的一氧化碳(CO)与70%的氢气(H2)与3%的氩气(Ar)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以上为体积比 | 30 |
43 | 混合气:24%的二氧化碳(CO2)与3%的一氧化碳(CO)与70%的氢气(H2)与3%的氩气(Ar)混合气/8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以上为体积比 | 60 |
44 | 气体标样:5%的二氧化碳(CO2)与5%的一氧化碳(CO)与5%的甲烷(CH4)与5%的氢气(Ar)与80%的氢气混合气/40L标准瓶,纯度为99.999%,压力为10MPa,制备偏差±2%,不确定度±0.5%,以上为体积比 | 15 |
45 | 1-丁烯\W99.5%8L/瓶,不少于2kg | 15 |
46 | 顺-2-丁烯W99.5%8L/瓶,不少于2kg | 6 |
47 | 反-2-丁烯W99.5%8L/瓶,不少于2kg | 6 |
48 | 乙烯\W99.5%8L/瓶,不少于2kg | 20 |
49 | 丙烯\W99.5%8L/瓶,不少于2kg | 20 |
50 | 混合2-丁烯(顺-2-丁烯、反-2-丁烯)W99%8L/瓶\不少于2kg | 15 |
51 | 异丁烯\W99.90%8L/瓶,不少于2kg | 9 |
52 | 混合气/丙烯:一氧化碳=1:1\氧气<5ppm(vol)\硫≤1ppm\氯≤1ppm/8L | 15 |
53 | 混合气/乙烯:一氧化碳=1:1\氧气<5ppm(vol)\硫≤1ppm\氯≤1ppm/8L | 15 |
54 | 合成气(CO:H2=1:1)\8L/瓶 | 30 |
55 | 异丁烯\W99.0%120L/瓶,不少于45kg | 1 |
56 | 正戊烷\W99.0%120L/瓶,不少于45kg | I |
57 | 3年预估运输次数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