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市医调委拆移空调的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医调委拆移空调
2、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
3、项目概况:合肥市医调委(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与阜南路交口富康大厦B座3楼)和合肥市信访事项调委会(地址:合肥市休宁路与东至路交口)即将搬迁,拟将两个调委会使用的空调移至新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目前共有30台空调(柜机9台,挂机21台),需移至新址,安装22台(柜机8台,挂机14台)。拆除原办公场所空调14台(柜机4台,挂机10台)。
4、资金来源:财政
5、服务工期:承办单位需在中标后5日内完成空调拆移和安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评标办法
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招标报名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5月30日17:00前截止;
2、地点:合肥市司法局403室(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3、报名联系人:张志刚 电话:0551-65612331;施工联系人:吴艳 叶云燕,电话:0551-65626131 65621073
4、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上述地址;
5、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时间、地点,报送报价单(见附件)及公告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提供所有材料需密封封装、外观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医调委拆移空调
2、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
3、项目概况:合肥市医调委(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与阜南路交口富康大厦B座3楼)和合肥市信访事项调委会(地址:合肥市休宁路与东至路交口)即将搬迁,拟将两个调委会使用的空调移至新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目前共有30台空调(柜机9台,挂机21台),需移至新址,安装22台(柜机8台,挂机14台)。拆除原办公场所空调14台(柜机4台,挂机10台)。
4、资金来源:财政
5、服务工期:承办单位需在中标后5日内完成空调拆移和安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评标办法
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招标报名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5月30日17:00前截止;
2、地点:合肥市司法局403室(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3、报名联系人:张志刚 电话:0551-65612331;施工联系人:吴艳 叶云燕,电话:0551-65626131 65621073
4、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上述地址;
5、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时间、地点,报送报价单(见附件)及公告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提供所有材料需密封封装、外观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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